7月起,株洲第3套房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2020年04月17日09:54  來源:湖南日報
 

  記者15日從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從7月1日起,株洲市職工家庭不得因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株洲市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調整前,職工家庭和公積金產生過直接聯系的住房隻能有2套,超過2套就不能使用。政策調整后,改認職工家庭名下有效產權住房套數,3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申請貸款。

  據介紹,符合貸款條件的職工家庭最多可申請2次公積金貸款。第1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無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貸款利率為基准利率﹔已有1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貸款利率上浮10%。第2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50%,貸款利率上浮10%。

  此外,2018年開始實施的“保留12個月繳存額”政策取消,非銷戶類提取個人賬戶最低保留額統一為100元。購(建)房提取不得超過3次、房屋層高不得高於3.5米的規定取消,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每平方米最高核算額由1500元調整為3000元。(記者 李永亮 通訊員 蔡歐亞)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