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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郴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志仁。受訪人供圖 |
“郴江幸自繞郴山,為誰流下瀟湘去。”一千年前,旅居郴州的秦觀,一支妙筆,濃墨重彩勾勒出郴州的綠水青山。
如今,這句古詩,也會不時出現在全國人大代表、郴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志仁的講話中。
“針對可持續社會發展進程加快,更需大力支持郴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對於古人寄情山水的“閑情”,劉志仁更顯雄心勃勃,通過做活這篇流傳千年的“水文章”,讓這份延續千年的情緣更能符合新時代發展需求。
2019年5月,國務院批復同意郴州市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綠色發展”為主題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創新示范區”),支持郴州加快打造“綠水青山樣板區、綠色轉型示范區、普惠發展先行區”,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郴州模式,以點帶面,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綠色發展。
劉志仁表示,湖南省委省政府、郴州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按照國務院批復意見,加快推動可持續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的執行實施,同時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銜接,尋求最大支持和幫助,確保了創新示范區建設順利推進。
由於國家相關部委針對郴州創新示范區建設,既沒有增量定向資金,又沒有特殊優惠政策,以致郴州市在推進創新示范區建設過程中,存在“有技術支持卻沒有項目資金保障”等突出問題。
“先行之城,就得有示范之效。郴州過河所摸的石頭,就是其他城市今后可持續發展所要走的路徑。”劉志仁說,為進一步加快推進郴州創新示范區建設,特提出大力支持實施方案落實落地、大力支持郴州重大項目建設、在郴試點水資源費繳庫分成辦法等建議。
大力支持實施方案落實落地。2019年9月27日,中國水科院與郴州市政府簽訂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綠色發展技術合作框架協議。中國水科院發揮其在人才、技術、資源方面的國家級優勢,完成了《郴州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綠色發展綱要》編制工作,《郴州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綠色發展(水利)實施方案》正在編制。建議國家相關部委能進一步加大郴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力度,由水利部對《實施方案》進行批復並納入“十四五”規劃,協同推進《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落地,盡快將郴州打造成集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文化、水經濟“五位一體”的國家級示范區,實現郴州市高優質供水、高效率用水、高質量水環境、高宜居水生態的“四高”目標,做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示范樣板。
大力支持郴州重大項目建設。為實現創新示范區建設“一年有勢頭、二年有看頭,三年見成效”的預期目標,建議將郴州涉及水資源高效利用和水產業發展的重大項目納入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一是莽山水庫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莽山水庫(大Ⅱ型)工程是全國12個重大水利PPP模式試點項目之一,2015年7月開工建設,2019年3月正式下閘蓄水。郴州擬充分利用莽山水庫地勢高、水質優、水量足的優勢,統籌推進莽山水庫向湖南省郴州市的宜章縣、臨武縣和廣東省韶關市樂昌坪石鎮約85萬人提供優質生活用水。二是郴資桂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東江水庫(大Ⅰ型)是郴州國家級飲用水源地,水質長期保持在Ⅰ類而且水量充足,郴州擬依托該優質水源,統籌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東江水庫向市中心城區、桂陽縣城區,以及沿線資興、北湖、蘇仙、桂陽4縣市鄉鎮約130萬人的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
在郴試點水資源費繳庫分成辦法。按照當前實施的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市縣兩級水資源費征收總額較少,以致市縣財政能夠安排用於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項目建設的支出非常有限,與當前水資源節約、保護、管理以及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需求形勢不相適應。為此,建議以郴州創新示范區建設為契機,在郴州試點水資源費繳庫分成辦法,即在郴州范圍內將現有的分級征收並按1:9的比例分別上繳中央和同級國庫的辦法,調整為以行政轄區為單位征收並按中央和省、市、縣一定比例上繳國庫的辦法。考慮到中央、省、市、縣各級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差異性、責權利的對等性,同時也為了提高地方各級在水資源節約、保護、管理、合理開發等方面的積極性,建議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將轄區范圍內征收的水資源費總額按照1:3:3:3的比例分別上繳中央、省、市和縣四級國庫,為推動創新示范區建設強化基層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