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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職教法實施職業教育再迎發展春天

2022年05月02日09:31 |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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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新職教法”)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施行26年來的首次大修,引發全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

新職教法修訂了哪些內容?將給職業教育發展帶來哪些利好?近日,記者就此對我省相關人士進行了採訪。

取消普職分流?

不!中職的重要地位得以強化

新職教法一頒布,“取消初中后的普職分流”的誤讀一度傳得沸沸揚揚。

新職教法刪除了以前“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的表述,修改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刪除‘分流’的表述,並不意味著‘取消義務教育后普職分流’。”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成所所長王江清說。

王江清認為,從“分流”到“協調發展”,這一修改內涵更加豐富。“協調發展”涵蓋了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之間在資源配置、發展水平、教育規模等要素的協調,不只是學生升學路徑的“分流”,體現了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中等職業教育是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點沒有改變,但不同區域、不同發展階段,普職“協調發展”的具體標准會有所不同,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情況,因地制宜規劃職業學校和普通學校的招生規模以及其他協調發展的內涵。

近年來,隨著公眾對接受更高層次教育有更高期待,而中職教育因辦學質量不高、成長“天花板”過低等諸多因素,對學生和家長的吸引力一直不足。新職教法明確,中等職業學校可按相關規定在有關專業實行與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貫通招生和培養。

“這無疑將促進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提升,也讓廣大學生通過中職和高職一體化培養模式,擴大進入高職或再進入本科深造的機會,讓家長和孩子看到接受職業教育后成為高層次、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廣闊前景。”王江清表示。

高職可以升本?

是!職教“天花板”被打破

去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職業本科教育招生規模不低於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的10%。

但據教育部今年2月公布的數據,全國有高職學校1486所、在校生1590.10萬人,而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僅32所(其中民辦院校有22所)、在校生12.93萬人。在湖南,目前全省有高職高專學校76所,在校生72.85萬人,而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僅1所。很明顯,職業本科現有規模成為職業教育發展“堵點”。

新職教法明確,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設置的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的部分專業,符合產教深度融合、辦學特色鮮明、培養質量較高等條件的,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以實施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

“當前,一方面,現有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規模無法承擔現代職業教育發展重任﹔另一方面,從規模發展走向內涵發展的高職院校,卻面臨很難升格本科職業教育的痛點。新職教法從法律層面支持破局,突破了一段時間以來大家困惑的高職院校不能升辦職業本科學校、不能辦本科專業的法律障礙。”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李斌對此拍手叫好。

“給予高職專科學校優勢專業舉辦職業本科教育的機會,也將有力賦能職業本科教育穩步發展。”李斌說,這不僅鼓勵高職院校深耕優勢專業,形成辦學特色和強項,營造辦學質量趕超的良性循環,也符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更高質量要求。“職業教育一樣有高學歷”,有利於激勵全社會廣泛支持、積極參與職業教育,匯聚更廣泛力量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職教學生低人一等?

扭轉!與普通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長久以來,不少人對職業教育有著“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職教畢業生升學通道狹窄,面臨較多就業壁壘,入職后還有著“同工不同酬”的窘境。

這也是很多學生和家長不願意選擇職業教育的主要原因。“從身邊的事例來看,大多數職教生讀不了大學,入職后待遇不高,晉升機會也不多,感覺讓孩子讀職教,就會耽誤孩子的一輩子。”長沙市民劉齊銘說。

新職教法此次修訂,著力扭轉這一歧視,明確“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

為了打破職教畢業生的隱形就業壁壘,新職教法還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確技術技能要求,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

新職教法的頒布讓劉齊銘放下了心中的隱憂,也讓很多職校校長老師大受鼓舞。

“將職教學生與普教學生放至同等地位,從法律上為其‘撐腰’,這將讓職教學生更有底氣,也將大大鼓勵職教學生潛心鑽研技能,力爭學有所成擁有出彩人生。”安化縣職業中專學校校長劉迪凡說,這也倒逼職專潛心內涵發展,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吸引力。

校企合作“一頭熱”?

改變!產教融合是辦學基本模式

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辦學的基本模式,也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職業教育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要改善職教辦學條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企業的積極參與。

針對產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實這個痛點、堵點問題,新職教法以“產教融合”一詞取代了原職教法中的“產教結合”,明確了政府、企業、學校等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職責任務,以及產教融合的途徑。

“新職教法明確了諸多適合我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新舉措、新機制。”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黨委書記鄧志革認為,比如,新職教法提出要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做出獎勵、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有了法律層面的保障,必將進一步激發企業加入職業教育的積極性。

鄧志革同時表示,職業院校應主動對接企業需求,培養出受企業歡迎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更好服務企業的技術需求,這樣才能實現雙贏,從而進一步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續深入開展。(記者 余蓉)

(責編:唐李晗、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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