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湖南頻道>>湖南要聞

湖南招錄450名定向本科醫學生

2022年05月18日08:58 | 來源:華聲在線
小字號

近日,湖南省衛生健康委、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中醫藥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湖南省2022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招生培養工作的通知》,我省2022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以下簡稱定向醫學生)招生計劃為450人。

報考條件

定向醫學生僅招收農村戶籍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報名參加我省2022年統一高考,且所考科目符合臨床醫學或中醫學專業招錄要求;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城鄉分類代碼確定的鄉村區域(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中城鄉分類代碼首位為“2”),或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之時(2015年12月31日)戶籍為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業戶口,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中“無醫學類專業不宜就讀的疾病”的相關規定;

(四)本人熱愛醫療衛生事業,自願報考,且承諾畢業后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履約服務6年。

招生計劃和培養模式

2022年我省定向醫學生招生計劃為450人。其中,臨床醫學專業招生350人、中醫學專業招生100人。臨床醫學專業定向醫學生培養高校及招生計劃為南華大學50人、吉首大學50人、湘南學院50人、長沙醫學院30人、湖南醫藥學院120人和邵陽學院50人;中醫學專業定向生培養高校為湖南中醫藥大學,招生計劃為100人。上述招生計劃均納入各培養高校年度招生總計劃。

定向醫學生按照國家醫學本科層次五年制的模式培養,最后一個學期回生源地實習,由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派到縣級醫療機構實習。

錄取程序

今年我省定向醫學生招錄工作將繼續按照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進行。《湖南省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農村戶籍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戶籍資格審核表》)以其戶籍地所在派出所的証明為准,由考生在送達預簽《湖南省2022年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同時,提交給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如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實,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一)戶籍信息確認。考生可登陸“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台”或“瀟湘高考”APP查看本人填寫的戶籍信息,若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中的縣市區與考生實際戶籍信息中的縣市區不一致的,考生須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戶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錯誤而導致考生不能正常填報志願、錄取及簽訂協議書的,其結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志願填報。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在高考志願填報系統本科提前批“單個志願”欄中填報相應的志願。第一次填報時,考生隻能選擇面向本人戶籍所在縣招生的一所學校填報。填報征集志願時,全省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

(三)預簽協議。考生填報志願后,在高考志願填報系統網站下載並打印《協議書》、《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健康承諾書》(以下簡稱《健康承諾書》)、《戶籍資格審核表》(無法下載的,可去當地衛生健康局免費領取),按《協議書》中“乙方”需簽訂的內容,預簽《協議書》(一式9份)、《健康承諾書》(一式9份)和《戶籍資格審核表》(原件1份、復印件8份),於2022年6月30日17:00前(填報征集志願的考生須於征集志願填報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送達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填報征集志願的考生如第一次填報志願時已送達上述資料則不需要再送達。未按時送達預簽《協議書》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預簽協議截止后,將已預簽《協議書》的考生名單匯總並加蓋公章報送至所在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各縣(市、區)預簽《協議書》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加蓋公章,以電子版和紙質版的形式,將匯總表報省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和省中醫藥局科技教育處。

所有已提交預簽《協議書》的考生一經錄取,即視為同意該《協議書》條款,不得放棄錄取資格。放棄錄取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投檔錄取。定向醫學生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執行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第一次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全省農村戶籍考生征集。

志願填報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填報了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志願的考生名單提供給省衛生健康委和省中醫藥局。

省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和省中醫藥局科技教育處根據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和考生預簽《協議書》情況,按縣(市、區)生源分學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於征集志願,首先按照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分縣(市、區)、分學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含當地降分考生)。生源仍然不足的縣(市、區),先在本市州范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統籌調劑;本市州生源不足的,再在全省范圍內統籌調劑,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直至完成計劃。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及省中醫藥局科技教育處提供的擬錄取名單投檔。

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給已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接到錄取名單后,應立即聯系並組織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簽訂《協議書》,並在招錄工作結束后將已簽字的《協議書》(一式9份)及考生名單匯總報送至所在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匯總各縣(市、區)甲方和乙方所簽《協議書》等資料及考生名單,報省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及省中醫藥局科技教育處。

(五)體檢復核。培養學校在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對定向醫學生進行體檢復核。復核合格者,培養學校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體檢復核不合格者,按相關規定處理,由所在培養學校將學生信息報省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及省中醫藥局科技教育處。

(六)《協議書》存檔。由考生、招生培養學校、定向就業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5方共同簽訂的《協議書》(一式9份),考生本人、培養高校、簽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州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教育廳各存一份,考生檔案存一份。 (記者 鄧桂明)

(責編:李淑靜、羅帥)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