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出台軌道交通新規 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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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發布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劉賓攝 |
人民網長沙10月22日電(記者 劉賓)10月21日上午,記者從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長沙市軌道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此同時,2013年5月施行的《長沙市軌道交通條例》(以下簡稱原條例)廢止。
新條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據長沙市住建局副局長王順在答記者問時介紹,原條例自制定至今已有10年。當時長沙市的軌道交通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隻有1號線和2號線兩條線路在建,且沒有線路建成投運。目前,長沙在建的線路有7號線一期等6條線路,已建成投運的線路有1到6號線以及磁浮快線,進入了軌道交通的“網絡時代”。
這一背景下,原條例部分內容與當前軌道交通形勢發展不相適應,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中的一些問題也逐步顯現。問題主要表現在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主體多元化轉變、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防控、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要解決這些問題,需對原條例進行修改,作出制度上的完善與補充。
同時,近年來,國家層面和相關部委涉及軌道交通的政策和部門規章相繼出台和調整,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交通在建設工程的驗收和運營程序、運營安全保障、運營秩序和服務要求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長沙市軌道交通管理規范有必要作出相應修改,以確保與國家規定和要求相適應、相銜接。
新條例“新”在何處?
新條例共九章八十一條,包含總則、規劃與用地、資金保障與綜合開發、建設、運營、安全保護區、應急管理、法律責任、附則。
它秉持“以人為本”的建設理念,結合國內其他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情況,綜合考慮公共利益與公共安全等要求,作出了一些更新與修訂。
突出安全保障。新條例第22條特別增加了“防汛防澇要求”的內容,防止在暴雨極端化條件下,因城市內澇等情況影響軌道項目安全。第26條至第31條,對軌道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設施(管線、綠化)遷改、應急預案、臨時導向標志、資料交底、工程監測、交通疏解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強化便民措施。新條例第25條特別要求“軌道交通出入口的位置、數量應當符合安全、便民要求﹔出入口周邊設置的無障礙設施應當與市政無障礙設施相連接”,將更加方便市民出行。第31條明確“交通疏解方案應當在實施日的七日前在本市主要媒體上發布”,保障了市民的知情權。
注重綠色環保。為避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渣土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新條例新增了第23條,明確了“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軌道交通建設所產生的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的處理。區縣(市)人民政府對在其轄區內產生的盾構渣土應當規劃建設專門的消納場地”,有利於推進盾構土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利用,也有利於城市綠色環保發展。
新條例如何貫徹落實?
“我們將用好政務新媒體對新條例持續進行宣傳解讀。同時,對各軌道運營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長沙市交通局副局長歐璟在答記者問時說。
她表示,結合軌道交通規劃建設規模和推進速度,將不斷優化完善常規公交線網布局,進一步提高地面公交與軌道交通的接駁換乘服務保障能力,督促對軌道交通出口導向標識進一步完善,對地鐵站周邊行政中心、大型旅游景點、大型公立醫院、高等院校、大型商業廣場等進行導向指引。
此外,還將及時配套出台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制定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完善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目前,長沙100%的地鐵站外可換乘公交,94.9%的公交線路接駁地鐵車站,“抬腳上公交、出門坐地鐵”的城市公共交通成了眾多市民出行的首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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