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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2021年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芳森
2022年09月02日09:17 |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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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的奖牌。受访单位供图

双手摩挲“2021年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的奖牌,湖南省安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汤中望,内心还是忍不住再次激动。

“安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其中选送的2件案件,还获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虽曾登上高峰,但汤中望依然做好了重新攀登的行动准备。

2021年,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 件,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50余起。

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人民检察院参加联席会议。受访单位供图

聚合力

“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讨薪维权。”在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都悬挂这么一面相同的锦旗。

一面锦旗,是对既是三家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坚持为民服务理念的真实写照,也寄托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与支持。对于安化来说,也有着打破行业壁垒、多家单位形成法律援助合力的深层次含义。

时间拨回到2021年6月30日,在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多位农民来此申请法律援助,就为一件事:讨薪。

“4年了,我们就想拿回自己的血汗钱。”2017年,35位农民受雇于安化县半边山有机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采茶、制茶、安保等工作。

这份家门口的工作,在经过最初短暂的甜蜜后,便进入了长达4年的苦涩。合作社负责人经营不善,资金出现短缺,导致工资无法支付,农民们多次讨薪无果后,便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申请法律援助。

“案件涉及人数多,跨度时间长,金额数量大……”经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后,整个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但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曹斌也认识到,单靠一家单位之力,是有不小的难度。

“我们依照案件线索,启动信息共享机制,联系县检察院共同介入,发挥案件办理合力。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确定维权方案,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依规开展法律援助。”曹斌说,在办理过程中,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保持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联合组织多次调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多家单位加强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打破行业壁垒,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为法院、检察官、援助律师之间的工作协作、业务交流、信息共享、监督配合等方面提供沟通交流平台。

同时,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县人民检察院设置了律师值班室,每周二、周四安排律师值班,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举措有新意,办理自然也有力度。2021年12月3日,35位农民的工资顺利发放。

这批农民并非安化县法律援助工作中唯一的受惠者。2021年,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案件52起。

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受访单位供图

建机制

“您好,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您服务。”

2022年3月23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如往常开展工作,一阵急切的话语闯入耳畔。

“你好,我们的工钱要不到了,听说法律援助可以帮咱们。”站在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门外的两名群众,局促不安地搓着手问道。

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姚婕将两位群众请进了办公室,热情接待。在群众喝完两杯黑茶后,姚婕也从他们夹杂着河南口音的普通话里,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2020年4月,这两位河南籍老乡去到安化籍老板在广东深圳承包的一个工程项目上做水电工,辛劳一个多月,工作结束,老板却拖欠工资不给。两位老乡对于工资内容仅有口头约定,在事后曾多次讨要,但除了微信记录外无其他证据,老板虽承诺还钱,但一直没有兑现。

“这都是辛苦钱,我们一定得要回来。”两位老乡没有放弃讨要,直到再也联系不到这位安化籍老板,无奈之下,只能从深圳追薪至此。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以“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品牌活动,对于欠薪纠纷,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天办理。

在核实相关情况并请示分管领导后,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联系法援律师,现场为当事人提供援助。

考虑到当事人是外省人,不方便开具经济证明,法律援助中心特事特办,对当事人适用了“申请法律不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避免了当事人办事取证一次事件来回跑。

这是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与“指派”相结合的方式,受援人可根据自身案件需要,自主选择案件承办人,充分保障受援人的“话语权”,改变了过去受援人只能接受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方式,对症下药更有利于受援人与承办人之间的沟通,承办人也能更加精准地把握受援人的法律需求,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更好地为受援人维权帮困,让法律援助更加精准,进而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这一长效机制的建立,也与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配强队伍,强化工作力量密不可分。通过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充实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如今,入库人才共有律师(法律工作者)94人,其中民事特长人才51人、刑事特长人才43人。

除了对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外,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对存在实际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审批便利,指派专人负责,提供上门服务。2021年,法律援助中心上门服务25次,惠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74人。

截止2022年6月2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1件,其中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46起。民事案件中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13起,老年人权益案件5起,妇女权益案件11起,未成年人权益案件3起,残疾人权益案件3起,退役军人案件1起,农民权益案件9起。刑事案件基本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

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民事案件进行上门回访。受访单位供图

重质量

这是一起鸡啄野食引发的邻里纠纷。

2020年9月20日,在东坪镇木子社区,黄某珍与邻居谌某中因鸡啄食发生口角,争吵中黄某珍从家中拿出柴刀砍谌某中家的杨梅树,谌某中上前组织,两人拉扯中黄某珍右手被刀割伤。

纠纷发生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谌某中拒不执行。

2021年3月,黄某珍来到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过实地调查后,确认黄某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依法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刘艳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要求律师及时与当事人见面,收集相关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并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分析案情、多途径收集证据、开庭前集体分析讨论、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多次沟通……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黄某珍是被谌某中过失所伤的判决。

案件审结后,刘艳湘还为黄某珍无偿提供了强制执行申请方面的法律帮助,从而切实保障了黄某珍的合法权益。

这件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的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案件,展示出严格把关、提高案件质量的专业素养。法律援助中心以“一案一评”的方式,通过内部评查和第三方评估,促进质量提升;并且,通过全程监督,保证案件的合法办结。

案件结案时,进行逐卷检查卷宗材料,发现不符办结规定的,提出整改建议,退回补充完整;对办理案件中不履职、怠职、不作为的律师,及时进行约谈,当事人合理要求更换援助律师的,第一时间进行更换。

并且,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案件办结后,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办案机关回访等形式,了解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态度情况,法律援助服务办理质量,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索取、收受受援人财务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受援人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合理建议等。

由此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人员的履职情况,是否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倒逼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同时,也能近距离倾听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使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的形象,进一步深入民心。

(责编:李淑静、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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