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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启民办高校专项督导

2022年11月09日08:57 |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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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下周开始,我省将首次开展民办高校专项督导。记者今天从全省民办高校专项督导工作动员培训会议上获悉,此次专项督导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五大方面重点发力,及时帮助民办高校把稳发展“方向盘”,系紧发展“安全带”,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此次专项督导将分3批实施。第一批选取长沙医学院、湖南都市职业学院两所高校进行试点,拟于下周正式进驻学校;第二批对6所民办本科院校、1所民办高职院校进行督导,拟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批对其他7所民办高职院校开展督导,拟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

  此次专项督导聚焦五大方面重点发力。一是聚焦党的建设与思政工作,引领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切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二是聚焦法人治理和班子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完善董(理)事会、党委、校务会“三驾马车”同向发力的运行机制,形成董(理)事会是学校决策核心、党委是政治核心、校长是行政核心的良好格局。三是聚焦规范办学行为,高度关注学校在招生、收费、教育教学、合作办学、学位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后勤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引导学校依规依法办学,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四是聚焦资产与财务管理,督促学校落实好法人财产权,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办学资金使用,确保办学资金安全。五是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障,高度关注教师配备、工资待遇、教师培养、师德师风、教师队伍稳定等情况,引导学校把服务和关心学生作为办学的首要任务,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到实处。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民办高校专项督导工作长效机制,健全问题整改跟踪销号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督导情况将作为民办高校表彰奖励、政策支持、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确定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还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记者 余蓉 通讯员 雷海燕)

(责编:李淑静、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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