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男子駕照暫扣期間再次酒駕將被從重處罰

2020年01月14日11:18  來源:長沙晚報
 

開心一杯酒,鐵窗兩行淚,影響一家人,后悔一輩子,這說的正是市民劉某。因為兩次酒駕且有試圖逃避處罰行為,劉某昨日被依法傳喚至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等待他的將是駕駛証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考、六個月以下拘役等法律重罰。而因為他的違法行為,還將影響女兒的發展前程。

2019年12月13日21時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在岳麓區東方紅路東雷路口路段開展酒駕整治,民警譚榮海、唐智鶴發現一輛黑色小型普通客車突然靠邊停車,駕駛座上的男子與副駕駛座上的女子正在交換座位。這一行為引起民警的懷疑,兩人立即上前制止,並將駕駛員劉某帶下車。

隨后,民警依法對劉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檢測,駕駛員劉某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83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標准。后經檢驗,劉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5.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駕車。

昨日,特勤大隊依法傳喚劉某至隊部進行案件辦理,經進一步核查,劉某在2019年9月份已因酒后駕車被望城大隊查處,駕駛証仍處於暫扣期間,但其不思悔改,竟然再次大量飲酒后駕車,遇民警檢查時第一想法是交換座位,試圖逃避處罰,這些都將成為法院對其危險駕駛定罪量刑從重處罰的依據。

大隊依法對劉某實行刑事拘留。劉某對此后悔不已,現其駕駛証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並將面臨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及罰金刑罰。劉某女兒現在湖南某知名大學讀書,其報考公務員、教師等職業的政審也將受到影響。

春節即將到來,親朋相聚喜歡喝點酒助興是人之常情,但仍有部分司機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對酒駕危害性認識不足。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全市交警也將會加大酒駕的整治力度。 (記者 張洋子)

(責編:何萌、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