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牽動著人民群眾的心。但有極個別人或因一時糊涂或因利益驅動,在網絡上炮制、編造、傳播、散布涉疫情不實信息,在一定范圍內造成負面影響,甚至引發恐慌。邵陽市委網信辦聯合有關部門,重拳出擊、依法懲治、粉碎謠言。
截至1月28日,邵陽市先后核查、澄清“邵陽南高速進出口封閉”等謠言70多起,依法處置不實信息37條(次),向公安部門移交線索12起﹔共教育訓誡32人,行政拘留1人,紀委監委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人。疫害當前,呼吁廣大人民群眾從權威渠道獲取信息、規范網絡言行、科學防控疫情,堅決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案例一:1月26日下午,違法嫌疑人瞿某(城步縣人)在未了解實際情況下,在微信家族群、同學群發了視頻,聲稱城步縣丹口鎮泉洲村有人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該視頻在多個微信群內轉發,造成群裡人員恐慌。當天下午4時許,違法嫌疑人瞿某向城步公安局投案自首。經詢問,違法嫌疑人瞿某對其在微信群內發布虛假疫情信息的事實供認不諱。瞿某行為在城步造成極壞影響,已構成違法,鑒於其投案自首和認識態度,城步公安局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案例二:1月25日下午,唐某某(邵東縣人)在“XX好麗友”微信群反映“某鄉醫院收治一例從武漢回來的39度高燒病人”、“某醫院急診收治了多少多少發燒病人”,並被截圖轉發到多個圈群,造成網民心理恐慌。經邵東市委網信辦向相關單位核實,唐某言論失實,相關單位為此發出聲明以正視聽。27日下午,邵東市委網信辦網上約談了身在異地的邵東籍網民唐某某,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在圈群發表聲明挽回影響。唐某某立即清理了自己的朋友圈,打電話向不當言論涉及的單位做檢討,並說服朋友在圈群停止轉發並發表聲明。
案例三:1月25日下午,邵陽本地各微信群、朋友圈傳出一張邵陽南高速南進出口封閉的照片。1月26日,邵陽交警辟謠。目前邵陽轄區高速所有收費站均能正常上下高速,無一封閉。
案例四:1月26日,微信群裡出現了多條關於綏寧因病毒疫情變化而封路的不實信息和圖文。經核查,綏寧境內現在所有道路(包括高速公路)都暢通無阻,沒有一條道路被封閉,隻在縣域內主要道路邊境入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設置了一些臨時防疫消毒檢查點,隻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和消毒,不會阻止車輛通行,全縣沒有出現封路情況。
案例五:“邵陽××鎮發現確診病例×人,不要去拜年”。此情況不實。經核實,該視頻為邵陽市雙清區渡頭橋鎮正在做消毒工作的情況。邵陽市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等疫情信息,由邵陽市衛生健康委通過官網、權威新聞媒體發布。相關防疫信息以省、市衛生健康委官方消息為准。
案例六:近日眾多邵陽人微信群裡盛傳“早上(下午)飛機撒藥消毒,全城消毒”。1月26日,邵陽市衛健委証明情況不實。
案例七:隆回縣紀委監委對違反《關於規范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的意見》的鄒某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市委網信辦聯合市衛健委在全市衛健系統有針對性地開展互聯網法律、法規、政策宣講,教育引導衛健系統廣大黨員干部注重網絡安全,帶頭規范網絡行為。市委網信辦呼吁,疫情防控中廣大黨員干部要積極主動作為,帶頭抵制謠言和不實信息,教育引導身邊群眾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密切聯系服務群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網絡宣傳引導工作,引導科學防控、有序應對,敢於斗爭,共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對於散布謠言、謊報疫情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邵陽市委網信辦提醒廣大網民:
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應以主流媒體、各級政府、衛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權威發布為准,不得擅自、主觀臆斷發布未經証實的信息。
二、要樹立文明上網的意識,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提高網絡道德修養,文明上網、文明發言。遇到不確定的信息時,要仔細查驗信息來源,不可靠的不復制、不轉發,遇到謠言要第一時間向公安和網信部門舉報(公安局舉報電話:110,網信辦舉報電話:0739-5480975),爭做文明守法網民。
三、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造謠傳謠行為不僅違反互聯網有關規定,嚴重的還構成違法犯罪。希望廣大網民自覺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否則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關於規范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的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懲處。(曾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