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

2020年02月23日09:11  來源:湖南日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全力做好穩企穩崗穩就業工作,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緊扣“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准施策”的總要求,於昨日出台《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涉及政策支持、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創業扶持、失業保障等方面,以真金白銀支持、真心實意的服務、真抓實干的擔當,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記者 劉銀艷 通訊員 謝甜甜 李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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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

  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經批准后可以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將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准由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以上關於裁員率的規定執行時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將兼並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穩崗返還標准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各地要迅速落實,在2020年3月底前將本地第一批穩崗返還資金發放到位。

  二、提高職工失業保險保障水平。

  從2020年3月1日起,統一將全省失業保險待遇提高到最低工資標准的90%。推動落實農民工同等享受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新參保農民工,按照城鎮職工同等標准參保繳費,享受同等待遇,各經辦機構可直接在業務系統內辦理。

  三、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經批准可緩繳的企業在申請此項補貼時可視同為按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可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崗位補貼不重復享受。

  四、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准。

  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提高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准,對《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准目錄(2019-2021年)》規定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准普遍提高50%。原有規定上浮的地區和人員,按原有比例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不疊加享受。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為緊缺職業(工種)的,普調后其培訓補貼標准上浮10%的規定仍繼續執行。

  五、加大以工代訓補貼力度。

  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對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六、完善遠程技能培訓體系。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分階段實施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活動,鼓勵企業和培訓機構通過自有培訓平台或第三方平台等途徑,搭建線上培訓課堂。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的,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可將全部理論課程由線下集中授課轉為線上學習,課時要求不變,實訓和結業考核部分根據各地疫情情況,在條件成熟時通過線下完成,相關培訓補貼按現有政策標准執行,要確保線上培訓有簽到注冊、學習記錄、答疑測試、學習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各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對於功能齊備、運行成熟的互聯網培訓服務平台,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遴選后向全省推廣。

  七、落實創業扶持政策。

  各地要主動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基地、創業孵化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創業載體的補助力度。省級新增10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創業載體建設,各級安排的創業載體獎補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基地、園區減免在孵企業的房租、水電費等支出。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八、強化崗位歸集發布。

  各地要精准摸清轄區內企業開工復工情況,迅速建立企業崗位統一歸集發布制度。對已復工的企業,定期了解企業用工情況和招聘計劃,及時採集招聘崗位信息並向省級集中。對暫未復工的企業,建立對接機制,動態掌握企業復工復產時間。各地採集和歸集的崗位信息要在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場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服務平台實時發布,並要針對不同群體特點拓展手機APP、微信、微博等發布渠道,為勞動者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九、優化用工服務機制。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要建立24小時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機制。收集匯總重點企業名錄,將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的企業及關系重要國計民生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納入重點保障范圍。實施台賬管理,設立人社服務專員,明確責任,加強調度,全面掌握重點企業用工、缺工情況和招工需求,及時提供相應政策指導和服務。擴大線上辦理事項范圍,通過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湖南人才網、湖南省勞務協作脫貧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等多個渠道,大力開展線上求職招聘服務。鼓勵支持各類人力資源機構,包括農村勞務經紀人開展人員招聘,對為防疫物資生產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農村勞務經紀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每成功介紹1名勞動者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300元/人的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十、做好員工返崗安全防護。

  各地要加強與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提升務工人員返崗的組織化管理和服務。輸入地和輸出地要加強協調配合,搭建農民工返崗直通車,實行錯峰運輸或專車接送,促進人員安全有序返崗。要多渠道發布疫情信息,積極宣傳返崗防護措施,引導返崗人員主動配合沿途疫情防控部門做好檢查、測溫、登記等工作。指導企業落實防疫措施,加強生產和辦公場所消毒,為員工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切實加強防護培訓,編制發放通俗易懂的防控手冊,引導員工減少人員聚集和接觸,注意個人和公共場所衛生,保持健康飲食習慣,提高返崗人員自我防護意識,確保安全復工復產。

(責編:羅帥、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