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高质量法律监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0年01月08日08:32  来源:湖南日报
 

将高质量法律监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湖南检察机关2019年工作亮点回眸

湖南省检察院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单位,被最高检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单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019年,湖南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主动融入我省发展大局、忠诚履职、精准服务,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克难中实现新跨越,在护航发展中取得新成效。

护航发展,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湖南检察机关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社会风险,去年共批准逮捕47219人、起诉69744人。积极融入和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起诉破坏扶贫开发秩序、侵吞扶贫资金等刑事犯罪66人,依法为受到犯罪侵害的贫困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196.4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2390人。

着力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湖南检察机关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起诉哄抢企业财物、敲诈企业家、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68人。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330人,依法监督纠正历史形成的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8件。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省检察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督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案件33件,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424人。宋某林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9.6万斤,衡阳市雁峰区检察院依法诉请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8万元、惩罚性赔偿金80万元。

扫黑除恶,给人民稳稳的幸福

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人民稳稳的幸福。

我省建立了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依法批准逮捕4596人、起诉5383人,纠正漏捕393人、纠正漏诉398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7批56件,益阳“私人湖霸”夏顺安等11人涉黑案、永州刘为等46人涉黑案、常德“康氏集团”涉黑案和岳阳“砂霸”、天心“村霸”等涉黑涉恶团伙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网络空间等新兴领域延伸,指导各地办理“套路贷”“校园贷”案件121件。“网络大V”陈杰人、“网络水军”林东亮等人以网敲诈、以网施“暴”、以网“黑”人、以网谋利,分别被郴州、长沙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全力推动“打伞破网”,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636条,批准逮捕53人、起诉75人,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26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操场埋尸案”案发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建专案组,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深挖背后隐藏的“保护伞”和“关系网”,直接立案侦查县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等5名司法工作人员,对10名公职人员提起公诉。

坚守法治底线,严防冤假错案

过去一年,湖南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筑牢严防冤假错案的法治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该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591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70件。纠正漏捕1529人,纠正漏诉1656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8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28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161人次。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414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58件。加强对虚假诉讼、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共监督“假官司”80件、审判活动违法319件。衡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3600余万元的18件虚构债权转让纠纷案,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7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3人。

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062人。依法排除非法证据86份,依法不批准逮捕5700人、不起诉3172人。办结国家赔偿案件63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841.6万元。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91.5万元。依法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1434人,起诉骗取老年人钱物犯罪2373人。

强化公益诉讼,捍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湖南检察机关强化公益诉讼职能,为公众代言,替公众发声,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痛点、难点问题。

2019年,湖南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28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908件、食品药品案件1785件、国有财产保护107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36件、英烈权益保护122件,推动解决一批“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等社会治理难题。其中,仅常德市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就督促收回3家房地产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9.73亿元。

通过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纠错,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602件并跟踪督促落实。其中,长株潭城市绿心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拆除违法建筑1.4万平方米。

此外,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就以诉讼接力推动问题解决。共提起公益诉讼129件,法院已判决97件,均支持起诉意见。同时,把提起诉讼做成法治教育公开课。岳阳市检察院在办理诉某养殖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时,邀请当地养殖企业主、村民代表等300多人观摩公开庭审,另一被立案的大型养殖公司在网上观看庭审直播后,主动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33万元并进行整改。(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王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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