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醒:网购防疫物资,小心假冒和诈骗

2020年02月20日10:57  来源:华声在线
 

谎称“卖”口罩,他8天骗了134万元 公安机关提醒——

网购防疫物资,小心假冒和诈骗

湖南省公安厅19日对外发布,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月18日,湖南公安共侦办涉疫类刑事案件170余起,其中借售卖口罩等防护物资为名,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欺诈群众的诈骗案件70起,超过四成,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防护物资刑事案件13起,查处制假售假行政案件181起,共查缴伪劣口罩700余万只。

省公安厅也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2月12日,宁乡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2月8日,喻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刷到网名叫“光头强”的网友发布了广告,称有大量口罩和电子测温计出售。

3天后,喻先生联系“光头强”大量购买口罩,与朋友李先生凑了45万元后,转账给了对方。不久,“光头强”发来了打包口罩的视频及快递单号。

2月11日,还未收到第一批货的李先生想再购进一批口罩,又转了57万元。满心欢喜的等待一天后,喻先生发现第一批货依然“在路上”,便与“光头强”联系,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喻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报警。

宁乡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很快锁定了“光头强”的真实身份,是宁乡当地一个无业游民王某。其谎称拥有充足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利用微信多处撒网,多名群众被骗。2月16日,王某迫于压力自首。仅8天时间,王某共骗取12名受害人共计134万余元。目前,王某已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成功追回赃款1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提醒,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防疫口罩,以口罩抢手、货源紧张为由,要求事主预付定金或者预付货款;受害人付款后,不法分子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拉黑客户,实施诈骗。广大群众在购买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护用品时,务必提高警惕,加强甄别,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不要私下联系、轻信所谓的卖家或点击不明网址链接购买。(记者 王智芳 杨洁规 通讯员 杨昭 郭炫泽 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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