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发布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03月11日08:48  来源:湖南日报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 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湖南高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昨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南高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等指导意见。积极创新便民举措,优化诉讼服务,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共立案51370件,结案29865件。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截至3月6日,全省法院共一审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55件68人,审结22件23人。坚持善意文明规范执行,确保实现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截至3月6日,全省法院累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案件2.1万件,网络拍卖执行标的物3562件,执行到位金额56.7亿元。

此外,全省法院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全面服务企业复产复工。据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对于涉及防控疫情所需医用物资、生活物资保障生产的企业,以及被政府确定为疫情防控定点接待酒店的破产企业,依法及时许可恢复生产、继续营业、自行经营管理;对于被采取财产保全及其他限制措施的相关企业,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除保全、失信、限高措施,便于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对明确专用于防疫的资金和物资,防疫专用账号,用于防疫物资生产、运输或者用于恢复生产的厂房、设备和资金,一律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解除的,立即查实情况,依法及时解除;慎重把握破产受理条件,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暂时出现周转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根据企业历年经营情况以及无法偿债与疫情防控的关联程度等进行综合考量。(记者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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