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9家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2020年04月30日14:31  来源:湖南日报
 

4月29日,湖南高院组织全省49家中级、基层法院,对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在集中宣判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发布6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因时制宜,分类分批推动,实现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手抓、两不误”。一季度,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75件296人,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77件416人。

本次集中宣判的6起典型案例,包括非法采砂、破坏长江河道生态环境的王玉林、刘涛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财产超过10亿元的朱红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实施“套路贷”诈骗他人财物数千万元的李克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杨华林等人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向俊杰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张春春、满彦君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数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5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摸排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152条,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无一判处缓免刑;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一审判处财产刑金额超过35亿元,案均约260万元,二审判处财产刑金额超过18亿元,案均约317万元;持续推动“线索清仓”,共摸排、接收案件线索846条,成案81条;突出行业清源阶段性重点,共研提司法建议370件,其中涉及行业领域整治的司法建议215件。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省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行动。(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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