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志仁:做活水文章,打造“示范城”

李芳森

2020年05月28日21:26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受访人供图
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受访人供图

“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一千年前,旅居郴州的秦观,一支妙笔,浓墨重彩勾勒出郴州的绿水青山。

如今,这句古诗,也会不时出现在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的讲话中。

“针对可持续社会发展进程加快,更需大力支持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对于古人寄情山水的“闲情”,刘志仁更显雄心勃勃,通过做活这篇流传千年的“水文章”,让这份延续千年的情缘更能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

2019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郴州市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区”),支持郴州加快打造“绿水青山样板区、绿色转型示范区、普惠发展先行区”,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郴州模式,以点带面,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

刘志仁表示,湖南省委省政府、郴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加快推动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的执行实施,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寻求最大支持和帮助,确保了创新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

由于国家相关部委针对郴州创新示范区建设,既没有增量定向资金,又没有特殊优惠政策,以致郴州市在推进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存在“有技术支持却没有项目资金保障”等突出问题。

“先行之城,就得有示范之效。郴州过河所摸的石头,就是其他城市今后可持续发展所要走的路径。”刘志仁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郴州创新示范区建设,特提出大力支持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大力支持郴州重大项目建设、在郴试点水资源费缴库分成办法等建议。

大力支持实施方案落实落地。2019年9月27日,中国水科院与郴州市政府签订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技术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水科院发挥其在人才、技术、资源方面的国家级优势,完成了《郴州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纲要》编制工作,《郴州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水利)实施方案》正在编制。建议国家相关部委能进一步加大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由水利部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并纳入“十四五”规划,协同推进《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地,尽快将郴州打造成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的国家级示范区,实现郴州市高优质供水、高效率用水、高质量水环境、高宜居水生态的“四高”目标,做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示范样板。

大力支持郴州重大项目建设。为实现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年有势头、二年有看头,三年见成效”的预期目标,建议将郴州涉及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水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是莽山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莽山水库(大Ⅱ型)工程是全国12个重大水利PPP模式试点项目之一,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正式下闸蓄水。郴州拟充分利用莽山水库地势高、水质优、水量足的优势,统筹推进莽山水库向湖南省郴州市的宜章县、临武县和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坪石镇约85万人提供优质生活用水。二是郴资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东江水库(大Ⅰ型)是郴州国家级饮用水源地,水质长期保持在Ⅰ类而且水量充足,郴州拟依托该优质水源,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东江水库向市中心城区、桂阳县城区,以及沿线资兴、北湖、苏仙、桂阳4县市乡镇约130万人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在郴试点水资源费缴库分成办法。按照当前实施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水资源费征收总额较少,以致市县财政能够安排用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建设的支出非常有限,与当前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以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求形势不相适应。为此,建议以郴州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在郴州试点水资源费缴库分成办法,即在郴州范围内将现有的分级征收并按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同级国库的办法,调整为以行政辖区为单位征收并按中央和省、市、县一定比例上缴国库的办法。考虑到中央、省、市、县各级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差异性、责权利的对等性,同时也为了提高地方各级在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合理开发等方面的积极性,建议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将辖区范围内征收的水资源费总额按照1:3:3:3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省、市和县四级国库,为推动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基层支撑。

(责编:李淑静、罗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