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创新实践 岳阳实现环保报告审查制度化

2020年05月28日10:54  来源:湖南日报
 

勇于创新实践 提升监督实效

岳阳 实现环保报告审查制度化

5月26日,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查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专委初审”“部门陪审”“代表主审”“中期检查”等程序。据了解,这是我省各级人大首次对代表大会审查年度环保报告的工作程序出台规定,标志着岳阳市人大完成了从常委会审查到代表大会审查再到审查制度化的转变。

先试先为的背后,是岳阳市人大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年检”的创新实践。2015年1月,新环保法施行。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将落实新环保法第二十七条作为推动环保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年度环保报告制度落地。2015至2017年,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年度环保报告成为常态。2018年1月,在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政府首次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环保报告开始在全体市人大代表面前“亮相”。

始于听,还要敢于审、勇于问、善于督。去年1月,岳阳市率先将审议环保报告纳入人大大会议题,接受代表审议。会议期间,要求市、县环保局局长列席代表团审议,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现场答题。会后,将代表提出的生态环保建议和环保报告审查结果转交市政府限时办理,并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一一对应督办,年底再次向大会“交账”。年中,听取市政府关于年度环保目标中期实施情况报告,对其进行中期检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中期评估,督促整改到位。

一系列实践提升了环保监督实效。近两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环保方面的建议61件,其中24件已办结,37件正在办理中。先后出台《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岳阳市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三部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重点督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房、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等问题整治,其成效受到全国人大的肯定。(记者 徐亚平 张璇 通讯员 刘方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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