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村(居)委会换届时间调整到明年上半年

2020年06月13日09:00  来源:湖南日报
 

  6月12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决定湖南省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第十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统一调整为2021年上半年。

  据介绍,截至2019年底,我省共有村委会23864个、居委会5405个。本届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是2017年选举产生的,按照当时法规规定,本届任期为3年,2020年6月任期届满,2020年将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

  2018年12月,根据党内有关法规政策关于村(社区)党组织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的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将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社区和村党组织的任期保持一致。中组部、民政部均通知要求,全国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统一到2021年进行。2019年11月,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全省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间建议的汇报》,省委批准同意对我省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间进行调整,并要求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我省村(居)委会换届时间调整到2021年上半年,与全省2021年县乡换届相衔接,在县乡换届之前,先完成村(居)换届,自下而上,以便更好地统筹全面加强我省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维护换届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记者 刘文韬 陈奕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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