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湖南省进行了“互联网+发票有奖”第五期二次开奖活动,共产生622个奖项,奖金总额达147.2万元。
为进一步刺激大众消费的热情,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我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参与范围扩大至购买不动产以外的所有行业。在湘消费后,消费者取得一张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发票,就可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湖南税务”支付宝生活号等渠道,直接参加一次、二次和三次开奖。其中,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就可以在二次开奖和三次开奖中增加一次摇奖机会。
据了解,此次产生的奖项中包括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611名,单个奖金2000元。中奖者需于9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到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提醒,没有中奖的消费者可以继续保留发票,我省将在2021年1月对2020年内成功参与过二次开奖且三次开奖现场开奖前未作废、未冲红的发票进行三次开奖,单个金额高达50万元。(记者 彭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