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被查獲15次違法,涉事司機企業一起罰

2020年09月01日16:46  來源:長沙晚報
 

  8月31日,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報一起典型事故案例。事故中,駕駛人安全意識不到位,涉事企業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均受到法律的嚴懲。

  4月8日14時33分許,李某良駕駛湘AZ8775號重型自卸貨車在長沙市雨花區沿時代陽光大道由東往北行駛至韶山路口時,恰遇李某強騎長沙0117867號兩輪電動車載乘李某盛沿時代陽光大道由東往西行駛至此。因李某良右轉彎忽視安全(未發現右側電動車),加之李某強騎電動車不按道行駛等原因,發生重型自卸貨車右前部與電動車左側相撞的交通事故。李某盛被送至長沙市中心醫院后,經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交警部門對該起事故進行深度調查發現,李某良駕車忽視安全、未觀察右側情況、右轉彎不打右轉向燈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電動車駕駛員李某強在渣土車正在前方右轉時仍然強行通行,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同時,肇事的重型自卸貨車近三年被查獲15起交通違法,其所屬的長沙晨曦渣土運輸有限公司疏於管理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

  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依法對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良刑事立案,並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雨花區應急管理局對長沙晨曦渣土運輸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記者 劉琦)

(責編:羅帥、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