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資深鄉村教師可直接評聘為基層高級教師

2020年09月15日08:17  來源:湖南日報
 

  扎根鄉村的中小學教師評職稱有專用通道了!近日,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發布《印發〈關於建立湖南省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我省首次實施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有關事項。

  根據《通知》,我省將建立相對獨立的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體系,包括基層中小學崗位鄉村教師職稱制度和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設置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職稱。符合申報條件的資深鄉村教師都享有“直接評聘為基層高級教師”的權利。

  辦法 面向鄉村學校,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

  《通知》指出,全省首次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完成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以前。此外,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起始實施時間為2019年10月1日,10月1日(含)至首次實施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符合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規定條件的教師按照此實施意見執行。

  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以下簡稱“基教高”)設正高級和副高級,名稱分別為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職稱(以下簡稱“基教中”)設中級,名稱為基層中小學一級教師。

  基層中小學崗位鄉村教師職稱設崗學校為縣市區人民政府駐地以外的鄉鎮中心區、村庄學校(含小學幼兒園、初中、普通高中學校)。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佔當地專業技術中級、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其中,全省正高級崗位總量控制在400個以內,每年度評審通過的正高級崗位,每個縣市區(其中農村人口不足10萬的區不設正高級崗位)不超過1人﹔副高級、中級崗位由各市州根據實際予以明確。

  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的教師實施范圍包括在鄉村學校從教累計滿30年的男教師、滿25年的女教師,且申報當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年、申報時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目前還是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標准的教師。

  資深鄉村教師職稱認定在基層中小學教師評審時統籌評審,單列評價認定,不受通過比例和職數限制。評審中主要考查申報教師的基本條件、近5年教學工作量。對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認定。

  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由省裡組織評審,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由市州組織評審,基層中小學一級教師由縣市區組織評審。

  目的 吸引優秀教師扎根鄉村教育

  建立基層中小學崗位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旨在吸引一批優秀教師到鄉村中小學校任教﹔建立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旨在引導教師扎根鄉村中小學校長期從教。

  取得“基教中”“基教高”的人員,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定期服務”,不佔設崗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僅限在設崗學校聘任,且在服務期內不得再申報參與全省統一或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不得調動到非設崗學校。

  《通知》要求,基層中小學中級教師職稱的服務期限為4年,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服務期限為5年,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的服務期限為6 年。服務期滿后,符合考核要求的,可換發相應的全省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証書。

  通過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取得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教師,原則上退休前不再調離學校。

  受聘對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之余,還要發揮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的作用。原則上“基教高”(正高)受聘對象應當主持一個縣級以上教師工作坊﹔“基教高”(副高)受聘對象應當主持一個鄉鎮以上教師工作坊。

  設崗學校主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受聘對象的年度和聘期的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繼續聘用資格。(記者 余蓉)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