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民告官”不用對簿公堂也有化解之法

2020年10月14日09:50  來源:湖南日報
 
原標題:進一步健全行政糾紛訴前調解機制

  10月12日上午,長沙發布《關於建立行政糾紛訴前調解機制的實施意見(實行)》。明確由長沙鐵路運輸法院設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構建長沙鐵路運輸法院牽頭、長沙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共同參與的訴前調解工作格局。今后,長沙“民告官”糾紛訴前調解范圍更大、效率更高。

  據了解,長沙市自2019年5月實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轄以來,行政案件數量大幅增加。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該市在土地房屋征補、城鄉規劃等行政應訴案件,也越來越多。截至目前,在長沙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436件中,房屋土地征收事項案件約佔三成。為緩解持續攀升的應訴壓力和案多人少的矛盾,專業高效地解決各類復雜行政糾紛,長沙市司法局和長沙鐵路運輸法院簽署並發布了《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進一步拓寬了行政糾紛調解的范圍。“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能調解的盡量調解,減少當事人時間和金錢消耗。”長沙市司法局副局長張智說。據介紹,行政處罰中以罰款為主的涉及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行政糾紛﹔行政賠償、行政補償、行政協議、行政給付等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行政糾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糾紛﹔申請行政機關履行職責類行政糾紛﹔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在行政訴訟中一並解決的相關民事爭議等,都可以適用行政爭議訴前調解。

  此前,調解工作主要由行政復議的工作人員以及訴訟承辦法官主持。根據《實施意見》,長沙加強了與有關行政機關的協調聯動,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對接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廣泛邀請社會力量參與解紛。當事人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實現足不出戶解決糾紛。(記者 歐陽倩 通訊員 吳炳)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