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長沙10月20日電 日前,湖南省加強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辦公室將今年1月至6月在湖南境內的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情況分別抄送給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以及安徽、河北等10個省(直轄市)治超辦,進一步強化了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行為的追蹤管理。
據介紹,抄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違法超限超載車輛車牌號和道路運輸証號、違法超限車輛駕駛員姓名和從業資格証號、違規車輛所屬企業名稱、違法超限貨物裝載源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簡要描述及處罰決定等事項。
今年以來,全省嚴格落實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信息抄告制度。根據數據統計,今年1月至6月,我省抄告湖南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3次以上的貨運車輛信息170條、貨運車輛駕駛人信息154條,由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處罰﹔違法超限超載運輸3次及以上的外省籍貨運車輛146台次。
此外,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等36個部委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和《交通運輸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今年1至3季度,在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公布三批(其中1年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信息34起, 1年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駕駛人信息29起)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名單,依法吊銷道路運輸証。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66條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証﹔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証,並向社會公告。(唐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