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稅警聯合破獲7億元特大虛開發票案 一審主犯被判無期

2020年10月31日21:30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人民網長沙10月31日電 租賃廠房、投資數百萬購買機器設備、聘請工人日夜加班……這本是一家企業正常經營的需要,沒想到對於婁底市恆鑫紡織廠而言,這些卻是成為處心積慮蒙蔽稅務機關的手段!

名為紡織廠,實為“開票公司”,且獲利巨大!近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婁底市恆鑫、興恆兩家紡織廠幕后老板劉光輝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進行宣判,主犯劉某輝被判無期徒刑,其余從犯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5年不等,這是婁底市、乃至湖南省近年來第一例零口供批捕,頂格判刑的案例。

半年收購一個億的農產品?發票數據引起老稅務的警覺

“這兩家紡織公司怎麼又到我們稅務局領了500萬元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才成立短短半年的時間就領取了一個億的農產品收購發票,這裡面感覺有問題。”2018年2月的一個晚上,一個發票統計信息引起婁星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工作人員的警覺。

憑借著職業的敏銳嗅覺,他迅速向局領導匯報恆鑫和興恆兩家紡織廠的異常情況。“這是兩家招商引資引進的紡織企業,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稽查局實地核查生產經營情況,依法查明其發票和稅務問題。”在調取有關數據進行研判后,市局稽查局迅速成立專案組,並與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稅偵大隊取得聯系,建立聯合辦案機制。

這家紡織廠是真的因為效益太好,在當地收購如此大量的農產品,還是另有蹊蹺?

帶著這樣的疑問,檢查組先后來到恆鑫和興恆兩家紡織廠。紡織廠的規模並不大,在婁底市經開區高溪工業園內租用了兩個車間作為生產場地,佔地面積僅2000多平方。

“生意太好了,我們廠6條氣流舫生產線日夜加班生產布料,遠銷沿海各地甚至出口,您看,這是我們的銷售單據和物流運輸單……”紡織廠老板劉光輝熱情地向前來檢查的稅務人員介紹企業生產發展情況,他表示自己被婁底市的招商引資政策所吸引,遂於2017年6月在婁底市經開區高溪工業園投資300多萬建廠。

看著嶄新的紡織機和車間內一卷卷嶄新的布料,雖然對劉光輝介紹的情況十分懷疑,但為了不打草驚蛇,檢查組表示這只是稅務局日常例行檢查,希望紡織廠依法依規經營好。

日夜加班竟是假象!一個玻璃漏洞揭開紡織廠的層層偽裝

“既然老板劉光輝說紡織廠日夜加班,那麼就深夜蹲點去一探虛實。”稅務局與公安局召開辦案聯席會議時提議。

2018年4月一個晚上,市公安局辦案民警來到紡織廠附近,發現廠內燈火通明,機器轟鳴作響,似乎真的在加班生產。由於廠房封閉十分嚴實,玻璃也不透明,稅務稽查人員無法直接看到裡面的生產情況。

“這裡有情況,快來這裡看……”就當大家准備無功而返之時,忽然有同事低聲呼喚了一聲。檢查人員被廠房內的情況所震驚,廠內的工作人員都坐在機器旁邊“嗑瓜子”“玩手機”,根本沒有生產布料,所謂的日夜加班只是機器空轉……

辦案人員發現,廠房內的布料是為了應付檢查臨時買回來,來自福建、廣東等地的訂單、物流也都是虛構的,所謂的生產線日夜生產、工人加班都是劉光輝“下血本”購買的“道具”,其真實目的隻有一個——蒙蔽稅務機關,利用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外地企業騙取國家稅款牟取暴利。

“由於稅務局隻有稅務稽查權,沒有偵查權,要進一步查明相關違法犯罪事實,必須移送市公安局立案查辦。”在基本斷定恆鑫紡織廠生產經營存在造假問題后,婁底市稅務局分管稽查工作局領導要求將案件線索和証據正式移送公安,形成警稅聯動,共同辦理。

2019年4月,婁底市公安局駐市稅務局聯絡機制辦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警方將派駐民警進入稅務部門,負責聯絡和日常涉稅違法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共同承擔起聯絡溝通、組織協調、分析研究、情報研判和督導指揮等職能任務,實現聯合辦案各環節的無縫銜接,提高對涉稅犯罪行為的打擊精度。

稅警聯合破獲億元虛開發票大案,主犯一審獲無期徒刑

根據我國稅收政策,為保護農業實體經濟,公司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可以自行開具且不需繳納增值稅,減輕了農戶和涉農生產銷售企業的稅賦負擔。

“不少非法商人瞄准這一商機,注冊紡織、皮草等類似性質的生產廠,到稅務局領取大量農產品收購發票,制造農產品收購假象,並將發票賣給有需求的企業抵稅,從而獲利。” 婁底市公安局駐市稅務局聯絡機制辦公室負責人解釋說。

“我們婁底不是棉花生產基地,村民沒有種植棉花,可以先去核實一下棉花採購情況。”專案組從恆鑫和興恆公司的農副產品收購環節入手開展調查。根據這兩家紡織廠提供的採購合同,聯合辦案組成員先后暗中走訪10多戶農戶,發現農戶根本沒有種植棉花,村民們表示有人為他們支付一些費用,隻要配合簽署棉花採購合同和辦理銀行卡等工作。

為固定証據專案組調取相關銀行流水,面對幾百萬條銀行交易記錄,專案組民警採用各種偵查手段,經過20余天加班加點艱苦細致的工作,從海量數據中梳理出了該企業的資金鏈,基本掌握了劉光輝團伙構成犯罪的資金流証據。

通過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和對資金流、物流、票流等多環節調查取証証實,以劉光輝為主的團伙利用兩家紡織廠搞“假生產經營”,實則依靠“開票”虛開虛抵騙取國家稅款。劉光輝團伙先后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廣東東莞、福建晉江等地的16家企業,從中牟取暴利,一年的時間虛開金額達7億余元,騙取國家稅款近6000萬元,非法獲利1900萬元,嚴重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秩序。

案件移送婁底市人民檢察院后,劉光輝仍然負隅頑抗,不認罪不認罰,公訴人憑著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精湛的專業水平,通過對全案証據審查判斷,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証據確鑿,依法對其以零口供批准逮捕、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從重處罰,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主犯劉光輝頂格判處無期徒刑。(林洛頫 吳豪)

(責編:李淑靜、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