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微信號年“賺”20余萬
男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批捕
聽說過高價收購舊手機、二手車,現在竟然還有人高價收購微信號,驚訝之余是不是很心動?今天,記者從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獲悉,嫌疑人陽某某販賣微信號,獲利20余萬元,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批捕。
2019年6月,高中畢業的陽某某偶然在網上發現,收購的微信號轉賣出去可以獲取高額收益,便開始用盡心思仔細琢磨如何通過網絡實施買賣微信號交易獲利。
“我通過加微信群、或是發廣告等多種途徑從上線手中購入微信賬號。”陽某某交代,這些微信號大多來歷不明,除一部分是從使用人手中購買得來,絕大部分均是上線用各種渠道盜竊得來。
陽某某坦承,除了一部分想繼續轉賣賺錢的買家,大部分買家都是為了借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去從事一些違法犯罪的勾當,以逃避監管機關的追蹤調查。在實施買賣微信賬號交易近一年的時間內,陽某某逐漸意識到這種行為可能已違法,但賺錢來得輕鬆,這對無正當職業的陽某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誘惑。
截至2020年10月案發被抓,陽某某已通過買賣微信賬號牟利20余萬元。目前,陽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官提醒:社交軟件、移動支付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也容易成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廣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識,不要輕信高利誘惑,成為他人違法犯罪的幫凶,同時也務必要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網絡賬號,以免遭受財產損失。(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劉小蘭 陳呈 實習生 龔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