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3名市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21年01月04日09:54  來源:三湘風紀網
 

近日,經長沙市委批准,長沙市紀委監委對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詹支糧,長沙房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田安階,長沙高新區黨工委原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詹立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詹支糧在擔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民二庭副庭長、民三庭副庭長、副縣級審判員、員額法官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証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利,違規組織、參與可能影響公正司法的娛樂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越職權、違反程序進行財產保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民事訴訟案件審判、執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利用其丈夫的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訴訟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田安階在擔任懷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挂職),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長沙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長沙城投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長沙房產(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親友謀取人事方面利益﹔違反廉潔紀律,由下屬單位支付、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項目承接、工程變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

詹立明在擔任長沙高新區管委會勞動人事局局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長沙市委巡察組組長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親友謀取人事方面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在工程招投標方面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取得項目用地使用權、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詹支糧、田安階、詹立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目無法紀,心無敬畏,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詹支糧、田安階、詹立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長沙市紀委監委)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