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袁衛祥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衛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買官﹔違反廉潔紀律,搞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袁衛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貪欲膨脹,道德敗壞,官迷心竅,利令智昏,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袁衛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記者 劉燕娟 通訊員 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