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報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2021年05月17日14:30  來源:三湘風紀網
 

  近日,郴州市紀委通報了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1.汝城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原主任李衍祥虛報貪污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資金的問題。經查,2013年至2016年,李衍祥在擔任汝城縣農村公路管理站站長、汝城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在通村公路項目中多次通過虛構事實、虛增公路裡程數等方式騙取農村公路建設國省補助資金共計82.71萬元。此外,李衍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2月,李衍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郴州市第八中學違規收取考試費用的問題。經查,2020年8月,郴州市第八中學以新生入學監測的名義組織分班考試,違規收取438名新生考試費用共計4.38萬元並用於試卷印刷、發放加班補助等支出。郴州市第八中學黨支部書記鄧紅兵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時任郴州市第八中學教育處主任李早春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0年12月,鄧紅兵、李早春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已退還給學生。

  3.桂陽縣塘市鎮廣播站站長陳坤武虛報套取農業補貼款的問題。經查,2005年至2018年,陳坤武在擔任塘市鎮羅塘村會計、綜治主任、黨支部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田地面積的方式套取水稻良種補貼、種糧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耕地力保護補貼共計3500元。2020年12月,陳坤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方新華在開展價格監督檢查中不正確履職的問題。經查,2014年至2019年,桂東縣價格監督檢查局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監督管理不到位,未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對房地產開發樓盤開展價格檢查,致使桂東縣兩樓盤發生購房合同外另行收取管道燃氣入戶費的違規行為,造成不良影響。時任桂東縣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方新華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2021年2月,方新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郴州市紀委監委)

(責編:羅帥、彭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