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家門口丟了些“石頭” 竟引得公安部督辦

——湖南桂東公安偵破部督盜竊文物案

李芳森 黃平

2021年05月19日08:48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5月18日,從湖南省桂東縣公安局獲悉,該局偵破的部督盜竊文物案的主要作案成員被桂東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9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至10000元,沒收非法所得處罰。

“不好,被盜了!”2020年初十清晨,天色漸漸轉白,大地上的景物露出了明顯的輪廓。家門口的情景,令家住湖南省郴州市桂東縣漚江鎮的李某頓時傻了眼,幾百斤重的古石墩一夜之間竟不翼而飛。一時間,街頭巷尾議論紛紛,“石”案打破了小城昔日的寧靜。

“石”無蹤影

涉案的部分石器。桂東縣公安局供圖

“該石墩是從自家古屋上拆下來的,兩邊雕刻著蓮花,做工極為講究。”2月3日,李某來到桂東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警稱其放置在家門口的兩塊古石墩被人盜走,通過查看相關監控視頻發現石墩系被3名口罩男深夜盜走。

“警察同志,昨天晚上喂雞的時候我家那個石臼還在屋后,今天早上就發現不見了,我們村裡好幾戶人家的石臼、石磨也被偷了。”正當警方緊鑼密鼓展開偵查的過程中,又陸續接到數名群眾報警,稱放置在自家門前屋后的石臼、石磨、水槽等手工石制器具被盜。

被盜的古石器多為祖上世代流傳下來的,採用上等麻石或青石純手工敲打鑿制而成,有些還雕刻有精美花紋,是農村古老的重要生產生活用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及一定的文物價值。

桂東,歷史悠久民風淳朴、人杰地靈,社會治安井然有序,一直以來以“平安”而名震三湘,連續22年獲評湖南省平安縣,老百姓習慣於在風平浪靜中生活。古石器扎堆失竊,成了當地群眾茶余飯后議論的焦點,影響了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數。

“石”線初明

案件也引起了文物部門的注意,公安部將此案列為部辦案件。

“此案社會關注度高,務必全力偵破此案,盡快挽回群眾損失,消除社會影響。”桂東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縣委書記譚建上,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郭步清等領導要求公安機關“全力破案”。

“刑偵大隊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摸排,全力偵破案件。”面對這起盜竊案,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汪東清第一時間從刑偵、網安、城關派出所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由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領銜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

專案組通過全面梳理系列古石器被盜案發現,案發時間大多數為凌晨一兩點鐘,案發現場附近均有一輛無牌面的車出現,因此斷定系列案為同一團伙作案可能性較大,便決定並案偵查。

案發中心現場大多為沒有監控設備的偏遠農村,如何從茫茫黑夜中發現魑魎盜賊的真實面目?

通過調取多個案發地的沿途監控視頻,民警發現每起盜竊案中均有3-4人駕駛一輛銀白色小型面包車作案,但是該車無牌無照,且半夜時分昏暗的視頻中根本無法辨認佩戴著口罩的盜竊者為何人,案件從何突破?

民警決定還是要從面包車著手,通過大量的走訪調查、秘密偵查和海量視頻資料分析研判,終於確認該面的車系池某紅所有,案件現場附近出現的人員中有一男子體態特征與池某紅極為相似,通過進一步秘密偵查確認池某紅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圍繞池某紅展開大規模調查,最終鎖定黃某林、黃某華、周某雄3人為團伙成員,並摸清該團伙的活動規律。

根據犯罪團伙的活動規律,專案組民警分析出其極有可能再次實施作案的地點,試圖人贓俱獲,於是在幾個點部署警力連夜在隱蔽處蹲守,但連續幾天犯罪嫌疑人均未出動,辦案民警隻好放棄蹲守另辟蹊徑。

6月5日凌晨,專案組民警獲得准確信息,犯罪團伙再次實施了作案。專案組迅速集結,在犯罪嫌疑團伙必經之地設卡攔截。凌晨1點,專案組民警成功攔下嫌疑車輛,並將池某紅等4人抓獲,且當場繳獲作案車輛五菱宏光1輛及繩索等作案工具。

民警連夜將4人依法傳喚至局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訊問。根據犯罪團伙成員供述, 6月5日下午,民警從黃某華位於寨前鎮白竹村的租房內搜出19個石臼、1塊練功石、2座石磨、2個古石墩,從周某雄家中搜查出1座石磨,民警將贓物依法予以扣押。

“石”歸原主

涉案的一塊石器。桂東縣公安局供圖

經訊問,池某紅等人對其在桂東境內多次盜竊石臼、練功石、石磨等古石器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犯罪嫌疑人池某紅、黃某林、黃某華、周某雄4人自今年以來,先后在桂東縣漚江鎮多個村及沙田貝溪村等地盜竊石臼、石磨、古石墩等古石器20余起。

盜竊案實施中,幾人分工合作,白天駕駛無牌摩托車進入鄉村踩點,選中鄉村農戶家門前屋后無人看管的石臼、石磨、古石墩等古石器為目標后,再於半夜凌晨時分共同出動乘坐池某紅的面的車進入鄉村堂而皇之地實施盜竊。為掩人耳目,白天他們踩點時若遇古石器物主偶爾會以較低的價格買下石器。因價錢或其他原因不能成交的,他們則日后擇機盜走。

此類古石器一般高約幾十公分重達兩三百斤,幾人利用杠杆、繩索等作案工具合力將盜竊的石器抬至面的車內,再運送至黃某華位於寨前鎮白竹村大屋組租房內藏匿,隨后由在縣城經營古玩店的黃某林負責聯絡外地老板進行銷贓。

黃某林先后將一對古石墩、一個水槽分別以600元、2600元的價格銷售給外地老板,4人將獲利的3200元進行了分贓,每人獲得贓款幾百至一千多元不等。

6月6日,犯罪嫌疑人池某紅、黃某林、黃某華、周某雄因涉嫌盜竊罪被桂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都是被一時的貪念害了,我真的很后悔!家裡尚有小孩和70多歲的父母要自己照顧,原本計劃6月份帶父親去市裡的醫院治病,可我現在……”訊問中,周某雄眼淚不停涌出,不停地問民警,自己罪重嗎?眼前這個38歲的成年人顯得無助而可悲。

經訊問,池某紅、周某雄二人交代,平時兩人都是在縣城打零工,薪水微薄,難以維系家庭開支。爾后,聽黃某林說倒賣古石器可賺錢,遂心生歹意,結果迎接他們的是一副冰冷的手銬。

經文物鑒定部門鑒定涉案石器中二級文物一件,其他石器均為普通文物。鑒定估價后,桂東縣公安局將涉案文物發還給了失主,並建議對重點文物送文物管理部門保護。

(責編:李淑靜、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