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5月31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資料圖片)
【銘刻】
2004年5月31日,湖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這是全國第一部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開創了規范非稅收入的先河。條例的出台不僅昭示湖南立法管住“小金庫”,杜絕“三亂”和阻止腐敗的新開始,還為此后創立具有湖南特色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奠定了基礎。
【追尋】
“現在辦証,掏出手機直接微信掃碼繳費,幾分鐘就搞定,真是太方便了。”4月19日,在安仁縣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窗口,一位正在辦理不動產權証的群眾感慨道,這是安仁縣實行非稅收繳電子化改革的一個縮影。
目前,安仁縣非稅收入移動繳費主要涉及中小學校教育收費、不動產登記費、交警處罰等金額不大、覆蓋面廣、涉及群眾利益多的非稅收入。
這是我省推進非稅收入改革的一個縮影。具體而言,非稅收入是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等。據2020年全省財政收支快報數據,全省地方收入完成3008.7億元,其中非稅收入950.7億元。
“但在2004年以前,我省非稅收入按‘預算外資金’管理,致使大量財政資金游離於財政預算管理之外。”時任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鐘實向記者介紹,這不僅削弱了政府宏觀調控能力,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還助長了“三亂”和腐敗現象的滋生。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重要形式,同樣要做到“征收有度、使用有規”。特別是在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健全公共財政體制”“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的要求,改革和立法迫在眉睫。
2004年5月31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一經出台便引起了全國各地的廣泛關注。十屆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傅志寰在當年9月召開的全國人大財經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該條例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規范預算外資金管理的要求落實到地方性法規上,解決了從中央到地方多年來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問題,是歷史性的重大突破。”
更值得一提的是,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即確立了“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新型管理模式,意味著非稅收入的征收、預算、使用相互分離,切斷了非稅收入與執收單位和個人的利益聯系,解決了原有體制下自收自支、資金體外循環、管理不規范問題。
越來越多的湖南實踐不斷涌現出來。2004年,湖南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現省財政事務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成為全國第一個副廳級非稅收入管理機構﹔2005年開設全國第一家非稅收入專業網站——湖南非稅收入網﹔2006年,湖南依托非稅收入征管網絡系統首次由省財政廳獨立開展非稅收入票據年檢﹔2007年末,湖南省非稅收入全部歸口財政管理﹔2013年,湖南首次印發《湖南省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目錄》,共 6 類 253 項……
繼我省第一個出台地方性法規之后,廣西、內蒙古、青海、甘肅、浙江、江蘇、海南、河南等省區也陸續出台了管理條例。財政部也於2016年出台《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旨在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感言】
《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出台,讓湖南非稅收入管理正式邁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條例出台17年來,我省確立了非稅收入管理新模式,有力遏制腐敗現象﹔嚴格貫徹落實中央減稅降費政策,為企業、為社會鬆綁減負,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這些成就為促進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記者 陳奕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