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漁政執法大隊五中隊一臨時工(廚師)伙同他人私自駕駛該中隊執法艇非法捕魚,社會影響較壞,應對相關管理責任人問責……”日前,益陽市紀委監委“洞庭清波”聯席辦向沅江市紀委監委和其他7個區縣紀委監委分別發出交辦函,以鐵的紀律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問題整改。
今年3月、4月,市紀委監委先后組織2輪聯合督查,分別對住建領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和2020年省紀委“洞庭清波”專項行動督查移交問題、禁捕退捕督察組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共檢查22個區縣(市)直單位和25個鄉鎮,查看17個污水處理廠和1個垃圾填埋場,暗訪11條河流、11家農貿市場、14家餐館、15家漁具門店,走訪22名退捕漁民。督查發現,存在退捕漁民培訓實效性不強、禁捕執法力度不大、漁政執法隊伍管理不嚴等立行立改問題58個,已及時下發督查通報。
“我們將以案為鑒、舉一反三,加強漁政人員警示教育,嚴格執法船艇使用管理,規范執法人員行為准則。”近日,資陽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主任周宇峰表示。
2020年9月16日,資陽區張家塞鄉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鄉“禁捕退捕”領導小組成員唐某軍,攜赫山區2名公職人員和該鄉2名農民,駕駛漁政執法船前往沅江市萬子湖鄉北勝水域,捕撈地籠王內的魚蝦等水產品,經群眾舉報被沅江市漁政站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社會影響惡劣。目前,沅江市公安局已將此案移送起訴,張家塞鄉2名相關管理責任人員受到問責處理,待法院判決后,紀檢監察機關將依紀依法依規對唐某軍等3名公職人員嚴肅處理。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洞庭湖生態環境治理,對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和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堅持挺紀在前、敢於較真碰硬,對發現的典型案例,實行重點督辦、快查快辦。
截至目前,全市共29名黨員干部因履職不力、執法犯法等問題受到追責問責處理,其中移送司法機關3人,組織處理18人,形成問責一人、警醒一片的強大震懾效應。(益陽市紀委監委 曾毅 李志興 王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