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攸縣:計“約”十年 還洣水水清魚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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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波蕩漾的洣水河。攸縣河長辦供圖 |
人民網長沙8月30日電 早上七點,家住株洲攸縣聯星街道宋家洲村的宋建江都會步行至洣水河邊站一站,望一望家門口這條哺育他成長的洣水河。宋建江的家,離洣水河隻有十幾米遠,每天一開門就能望見碧波蕩漾的河水。從17歲開始,宋建江便在洣水河中謀生,以船為家,以漁為業,做了30年的專業漁民。蓋新房、娶媳婦、生孩子,收入全靠打漁,在他眼裡,家門前的滔滔洣水就是他的“金山銀山”。可如今,一切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2021年開始,攸縣對洣水流域攸縣段實施“十年禁捕”。“政府禁漁是為了讓我們的水環境更好些,也是做一件子孫事。”其實,在宋建江的心裡,他也期待著禁漁十年之后,洣水河可以恢復到他小時候那樣,河水清澈魚兒歡。
讓洣水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不僅是宋建江的期待,更是攸縣多計實施“十年禁捕”的期待。
一計:精心組織 確保“退得出”
洣水,是湘江一級支流,長江二級支流。在攸縣境內,洣水干流長29.5公裡,流域面積為1929.1平方公裡,水量充沛,江面寬闊,漁業資源非常豐富。為全面落實長江禁捕退捕相關工作會議精神,攸縣宣告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對洣水流域攸縣段實行常年禁捕,禁捕期限暫定為10年。
同年,在縣委常委會上,攸縣縣委書記李鵬程要求把推進禁捕退捕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守護好一江碧水”的具體行動,同時把禁捕退捕工作作為攸縣實施河長制的一項重點任務。為此,攸縣成立了最高規格的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任第一組長,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隨即,攸縣人民政府還制定並印發了《攸縣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發布了《禁捕通告》。方案中,將洣水禁捕退捕工作納入了攸縣實施河長制的工作要點,將禁捕退捕工作作為河長履職的重要內容。
為強化警示范圍,擴大群眾知曉率,攸縣河長辦、水利局、畜牧水產服務中心以及相關鄉鎮(街道)組成專門隊伍,按照職責分工,制作宣傳視頻、懸挂橫幅、張貼標語、發放資料,確保禁捕政策家喻戶曉。為了讓漁民家庭能夠積極響應政策號召,政府工作人員還專門成立宣了講小分隊,深入漁民家庭走訪,面對面宣講禁捕政策。宋建江也就是在那時知曉了自己再也不能夠像以前那樣下河捕魚了。“都捕了30年了,怎麼就突然不讓捕了呢?”宋建江怎麼也想不明白。
“現在洣水河裡的魚數量是不是少了?種類是不是減了?洣水河裡的水是不是變差了很多?”面對政府工作人員的連連提問,每天都在洣水河裡“摸爬滾打”的宋建江心裡最清楚不過了。除了水質的改變,過度捕撈和非法使用“電毒炸”“絕戶網”等捕撈方式,令宋建江捕魚的收入大不如從前了。如果禁漁十年,可以讓洣水河回到從前,宋建江思來想去,覺得自己應該支持。
二計:精准施策 確保“穩得住”
盡管,宋建江心裡支持禁漁,但如果真的不下河捕魚了,一家老小的生活該怎麼辦呢?
為將這些一輩子靠水吃水的漁民安置好,經各鄉鎮(街道)確認、公示,攸縣共上報持証漁民43戶。同時,按照入戶核查、村組評議、逐級審核、公開公示的程序,對該43戶進行精准識別,確定其中8戶為兼業持証漁民,35戶為其他持証漁民。最后根據摸排、核查、第三方評估、上網公示、集中拆解等程序,共發放處置經費746805元。截至2020年6月底,攸縣全面完成了有証漁民退捕工作,收回了捕撈權証,拆解並銷毀了捕撈船舶網具。
被認定為其他持証漁民的宋建江,獲得了兩萬余元的漁船處置費。此外,政府還幫他在一家工廠找到了新工作,收入並不比捕魚低,不靠水吃飯的日子反倒越來越好了。
不僅是宋建江,攸縣還對所有退捕漁民實行送服務上門、送培訓到人、送崗位入戶、送政策到家,分類施策、精准幫扶,做到退捕漁民就業和社會保險工作應幫盡幫、應保盡保。人社部門舉行專題就業扶貧招聘會,為有意向的退捕漁民提供就業平台。針對8戶兼職漁民,政府還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標准給予15年的養老保險補貼,共計補貼57.6萬元。截至目前,攸縣43名退捕漁民全部納入社保范圍。
然而,要徹底達到“禁捕”的要求,不但要安置好持証漁民,還要禁止“三無船舶”的涉魚行為。根據《湖南省涉漁“三無”船舶處置方案》要求,攸縣河長辦牽頭,從縣水利局、交運局及畜牧水產服務中心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了專門的“三無”船舶處置班子,按程序離岸處置了洣水流域攸縣段所有127條涉漁的“三無”船舶,全面完成了“四清”(清船、清網、清湖、清江)、“四無”(無捕撈漁船、無捕撈網具、無捕撈漁民、無捕撈生產)目標任務。
三計:精細執法 確保“管得好”
十年,3650個日夜,一朝一夕都要堅守。為打擊非法捕撈,攸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專門設立漁政執法中隊,編制5人,專門盯防洣水禁捕工作,另外還聘請了2名護漁員,開展常態化巡查執法行動,監控洣水的非法捕撈行為,從嚴從重打擊電魚、炸魚、毒魚等非法捕撈行為。
同時,洣水禁捕退捕工作也納入到河長制“4+1”輪值執法范圍,由縣河長辦牽頭,生態環境、水利、交通、畜牧部門輪流巡查執法+公安部門負責執法,全方位多層次的遏制洣水涉漁違法行為。截至8月,共查處非法捕撈案件10起,人員12人,其中移送公安機關8起,涉案人員9人。
為了讓執法效果最大化,攸縣還創新處罰模式,力求處罰一個教育一片。2021年1月,陳某利、陳某生二人在洣水河段非法捕撈時被當場抓獲,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隨后,該案被移送到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恢復性司法理念,經多部門溝通商議后,決定啟動“增殖放流”的恢復性司法模式,由其二人出資購置水產品幼苗進行投放。這次創新性的處罰模式經媒體報道后,群眾紛紛點贊,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多計策全方面地推進“禁捕”,攸縣給洣水河一個十年的約定。水清魚躍,也是攸縣許給洣水河的美麗未來。(張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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