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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廳通報2021年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05月12日08:37 |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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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場外配資”,全省500余人“入套”,損失最慘重的上百萬元打了水漂﹔9000人陷入“非吸”圈套,涉案金額高達34.8億元﹔購買“回報高無風險”的“理財產品”,291名受害者損失了7282.86萬元……5月11日,在2022年“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來臨之際,省公安廳通報了2021年全省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3起涉眾案件的受害者損失慘重。

你以為自己是資深股民,就不會陷入圈套了嗎?通報中就有一個典型案例。2020年12月1日,永州市公安局組織60余名警力,在全省4地同時收網,抓獲18名涉案人員。該案涉案金額高達7.5億余元,非法獲利金額2000余萬元。經查,該團伙未經國家有關管理部門批准,利用非法的手機APP軟件進行証券交易,通過收取客戶配資額利息差和交易金額的佣金差獲利。

該案辦案民警李亮介紹,受害人大多為資深股民,他們之所以陷入圈套,主要是自身的賭博心態作祟,“他們投資5萬元,可以借到50萬元,10倍杠杆,總想著多投多賺。據統計,全省使用非法APP進行場外配資的受害人有500多人,損失最多的逾100萬元。”

通報中,還有兩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件值得注意,案發地分別在永州藍山和株洲。永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吳昊介紹,藍山這起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6名,涉及投資人9000人,非法集資總金額高達34.8億元。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朱谷良介紹,發生在株洲的這起案件,291名受害者損失了7282.86萬元,60%的受害人為老年人,其中損失最多的逾百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這兩起案件的共通之處在於,犯罪嫌疑人在騙取公眾存款前,都做足了“場面活”。犯罪嫌疑人通過召開線下推介會、在媒體投放廣告、舉行晚會、投拍電影、發放禮品等看似權威的“幌子”,讓受害人感受到公司“實力雄厚”。緊接著,犯罪嫌疑人通過承諾本金安全、定期還本付息等手段一步步將受害人“套牢”。當受害人發現上當時,原本承諾“高額回報”的“公司”已經連“拆東牆補西牆”的能力都沒有了。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不輕信“權威”宣傳,不相信“高額回報”,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記者 王為薇 通訊員 田斐)

(責編:唐李晗、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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