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

2020年06月16日08:19  来源:湖南日报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自6月14日12时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指出,当前我省仍处在主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

  5月29日以来,我省先后发生5轮强降雨过程,降雨历时长、范围广、雨量多,导致部分地区中小河流水位涨幅较大,小型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局地受灾较重。全省20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上笼罩面积分别达3.5万平方公里、13.5万平方公里。受强降雨及上游来水影响,湘江一级支流渌水、涓水、浏阳河等部分河段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湘江二级支流萌渚水、沅水二级支流香莲垭溪等部分河段出现超历史水位洪水。点最大1小时、3小时、6小时降雨量分别为湘乡市赤石水库站94毫米、保靖县沙湾站177.6毫米(频率超100年一遇)、保靖县碗米坡站212.5毫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全省上下积极行动,奋力抗灾,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防指6月10日1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全省先后有10个市州、81个县市区启动不同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其中江华瑶族自治县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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