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挂牌督辦,漢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的鄢某某、蔡某某非法獵捕、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漢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常德市首例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且實施訴前財產保全的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2019年3月至7月,鄢某某非法獵捕、運輸、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草原雕一隻﹔伙同他人非法狩獵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夜鷺幼鳥419隻,並出售給漢壽縣某養殖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蔡某某﹔非法狩獵、收購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蛇類、鳥類30余條/隻。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被告人鄢某某等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獵捕、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他們的行為還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對其獵捕、運輸、出售、狩獵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承擔恢復原狀(生態修復)、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
經公開開庭審理,漢壽縣人民法院支持檢察機關的刑事指控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一審判處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令鄢某某、蔡某某分別和共同承擔各類損失和修復費用共計25萬余元,同時判令兩人在省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通訊員 肖娟 游愛國 記者 魯融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