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長沙11月11日電 交通運輸機構改革以來,株洲市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今年7月26日,株洲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正式組建。至此,株洲市審批、監管、執法等職權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交通運輸執法管理體制新格局全面形成。
執法支隊組建3個多月來,統一行使市本級及市轄區交通運輸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執法職能,各項工作穩步有序向前推進。
擘畫!繪就藍圖引領新發展
交通運輸機構改革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一環,株洲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業偉在交通運輸機構改革會議上多次強調,成立執法支隊,要全面樹立綜合交通執法理念,統籌交通運輸職能,理順交通運輸體制,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一次檢查多領域、綜合執法管到底。
株洲市交通運輸局成立辦公、人事、財務、執法監督等組成的改革領導小組,完成市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三定方案”制訂和機關科室設置、人員配備,推動了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改革方案的擬訂和臨時工作組的建立。
為打造一支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的交通執法“鐵軍”,執法支隊梳理制定多項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規范執法、隊伍監督管理等三大機制,構建了共3類9項行政執法崗位責任管理體系,梳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權責374條,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47項、工作流程9項、部門職責12項、崗位職責15項,搭建起了新機構的“四梁八柱”,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細分對象、細分職能、細分崗位。
改革!探索執法全新模式
株洲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成立,實現了由“管罰合一”向“管執分離”轉變、由“分散執法”向“綜合執法”轉變、由“傳統執法”向“智慧執法”轉變、由“執法強制”向“執法服務”轉變,構建了集中統一、權責明確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和科學權威、高效有序的運行機制。
執法人員由原市地方海事局、運管處、執法處、原公路局路政執法人員和局直涉改部門人員共同組成,共有224人,集中行使多個部門的工作職能,涵蓋了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安全等執法職責。執法支隊還設置了稽查大隊,對涉及違規執法、交通安全等專業案件時,嚴格把關、梳理、裁量和定性。
“通過集中統一執法,防止了推諉塞責、執法效率不高、標准不統一、數據交叉、監督制約等問題,確保了日常監管和執法稽查‘兩手抓、兩手硬’,實現了交通運輸領域一支隊伍管執法的改革要求。”執法支隊支隊長劉家文介紹,執法隊組建以來,通過健全分片覆蓋巡查、日常巡查、專項巡查、智慧檢查等巡查體系,已做到巡查執法全覆蓋。
截至目前,執法支隊共開展打非治違、安全生產、治超等專項治理50余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298起,其中,超限運輸車輛175台、網約車和巡游出租車88台、客車8台、貨車13台、水上船舶14艘。
聚力!爭創全省執法“標杆”
7月3日,株洲市交通運輸局召開路政人員轉隸交接會議,株洲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業偉在轉隸大會上強調,“我們要確保機制不變、工作不斷、秩序不亂、人員不散、安全不鬆,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強、作風硬、紀律嚴、能戰斗、形象好的現代執法隊伍,成為全省交通執法的標杆,奮力書寫我市交通運輸執法新篇章。”
7月6日,株洲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開展了治超突擊專項行動,查獲涉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42台。
7月27日至31日,株洲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全體執法人員進行了為期一周的集中封閉式培訓。7月30日晚,株洲市交通運輸局組織60名執法人員開展了一次治超“雷霆行動”,共查獲超限超載車輛13台,非法營運車輛6台。
8月份以來,執法支隊扎實開展株洲市湘江城區段“三無”船舶整治工作,截至 10 月底,依法取締並統一銷毀湘江城區段水泥躉船、“僵尸船”等各類“三無”船舶26艘以及8艘無標志管理的筏子。
截至10月29日,執法支隊共開展聯合執法行動38次,組織日常、集中、專項等執法活動682次,出動執法人員人3138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4517家,立案調查156起。全體交通執法戰士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執法鐵軍”的“硬核”擔當。(夏四亮 周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