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石門縣委原書記譚本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本仲違反政治紀律,進行串供,偽造、隱匿証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公款大吃大喝,盲目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排斥異己﹔違反廉潔紀律,以打牌的方式大肆斂財,搞錢色、權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肆意插手工程項目建設,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醫療設備及藥品採購、項目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譚本仲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貪得無厭,生活糜爛,德不配位,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通過肆意插手工程項目瘋狂斂財,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