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本仲受贿案在湘潭中院开庭审理

2021年03月27日09:32  来源:湖南日报
 

3月26日上午,湘潭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本仲受贿一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0年,被告人谭本仲利用担任临澧县县长、常德市纪委副书记、汉寿县委书记、石门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南某通程有限公司、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蔡某、周某、左某、王某、冉某、徐某等在工程项目承揽及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项目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39.2678万元,其中既遂6384.9058万元,未遂3154.362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谭本仲作了最后陈述。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记者 李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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