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陽縣紀委監委近日決定對祁陽縣住建局退休人員鄒某龍,作出開除黨籍、基本退休費降低12%、補貼降低一個職務層次處分,並退回拘役期間違規多領的基本退休費和補貼。
鄒某龍於2013年退休,2014年,他返聘到祁陽縣信訪局從事信訪接待調處工作,2017年3月20日辭去了聘任的工作。當晚,鄒某龍請大家吃晚飯。
晚飯結束后,鄒某龍酒后駕駛摩托車搭乘朋友回家。22時11分,在該縣民生南路被交通民警查獲,酒精含量鑒定顯示鄒某龍醉酒駕駛機動車。
2017年5月,祁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鄒某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2020年12月,祁陽縣紀委監委收到關於鄒某龍的問題線索,立即進行調查,發現鄒某龍涉罪案件屬實。於是,依相關規定作出上述決定。(記者 劉躍兵 通訊員 伍孝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