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長沙3月8日電 當前,低速電動車成了很多人的代步工具。因低速電動車行業生產門檻低、法律法規不完善、綜合監管難到位等原因,給社會治理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系列問題隱患。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友方建議,推動低速電動車問題綜合治理。
據悉,隨著三、四輪低速電動車大量進入道路交通領域,低速電動車管理問題也逐漸出現。由於該類車輛屬性尚未明確界定、安全性能缺乏強制保障,車輛整體安全性能差,這在源頭上埋下了安全隱患。此外,低速電動車產業發展也急需規范升級、生產銷售缺乏嚴格監管、道路通行引發系列問題。
對此,袁友方建議,清晰界定低速電動車的機動車屬性,加速制定低速電動車質量技術國家標准。由公安部牽頭盡快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四輪低速電動車在性質上屬於機動車;由國家市場監管局牽頭,借鑒機動車屬性設計質量標准,全面構建構建低速電動車質量技術國家標准體系。
同時,全面推動低速電動車產業規范有序發展,做好該產業升級、規范、淘汰、轉移工作,嚴格監管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環節。全面排查未取得機動車生產資質而進行低速電動車生產的企業,並建立低速電動車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制度,加大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與約束力度。
此外,袁友方還提出積極構建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管理體系,建立專門証照管理制度、限制性的路權管理制度和加強過渡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由公安部牽頭,建立健全與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相銜接又符合使用人群特點的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管理制度。(匡瀅 實習生 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