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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雨花區跳馬法庭解好三道題 服務鄉村振興

2022年02月21日20:10 |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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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馬法庭2021年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普法活動。受訪單位供圖
跳馬法庭2021年積極開展環境保護普法活動。受訪單位供圖

人民網長沙2月21日電 長沙市雨花區跳馬鎮南抵株洲,西鄰湘潭,位於長株潭三市結合部,系長株潭兩型社會改革配套試驗區與城市群綠心保護區。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積極響應雨花區委區政府“貫徹生態之本、把握融城之機、形成先發之勢、建設魅力之鎮”的跳馬發展方略,全面推進跳馬法庭建設,通過植根鄉土、立足審判、能動司法、參與治理,為全力推進跳馬鄉村振興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勇表示:跳馬法庭以“生態”和“融城”為主題,著力解好“三大難題”,確立了智慧法庭、綠色法庭、人文法庭三大定位,向建設“全國一流法庭”的宏偉目標邁進。

精准化解“企業退出”矛盾,守護好長株潭綠心

2021年6月,在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指出,規劃建設長株潭綠心中央公園,打造世界級品質的城市綠心和國際化城市會客廳,到2025年,基本完成綠心地區生態修復和林地改造任務。根據《綠心保護條例》的規定,為了保護好綠心地區生態環境,綠心地區企業要陸續清場退出,跳馬鎮就位於“綠心”的核心地帶,清退任務尤其艱巨復雜,成為擺在跳馬法庭人的第一道難題。

“我們新田村的採石場收到政府的‘退出令’后便一走了之,留下了開發一半、滿目瘡痍的採石場,修復需要大量資金,我們村民根本負擔不起,希望能幫我們想想辦法。”2020年上半年,跳馬鎮新田村村民來到跳馬法庭,向法庭尋求幫助。

原來位於新田村的採石場2015年被關停后,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山體破壞、危房修復、場地平整等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村民阻止設備設施搬遷與剩余廢料處置,經營者便棄而遠走,組上又不敢擅作主張,造成土地長期佔用、復綠無法完成,組民因此集體前來尋求司法介入。

主管副院長李勇帶領法庭一幫人積極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輾轉尋訪聯系上了採石場經營者,經多次勸導協調、幫其分析利弊,告知其相關法律規定。最終,該採石場老板從省外專門趕來,雙方在跳馬法庭的組織下進行訴前調解,並於當天晚七點達成和解方案。

“該案中很多歷史遺留問題相互交織,法律關系也較為復雜,我們全力爭取幫助逐一疏理化解,如果強行判決可能會升級矛盾,達不到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跳馬法庭庭長劉昕表示,對於此類案件,牽涉面廣且政策敏感性強,法庭在立案時主動識別、各方協調,積極採取訴前機制化解多起紛爭。

同時,因綠心企業退出衍生出諸多租賃合同、勞動爭議、公司解散等糾紛,法庭積極利用訴訟手段予以善后處理。如長娃桶裝水公司因綠心退出而異地搬遷,引發系列勞動爭議案件,法庭受理后,對用人單位釋法明理、對勞動者以情相勸,全部調解結案。

維護“涉農”合法權益,全面服務鄉村振興

農村生態自然環境是農民最為寶貴的財富和資源,農村土地和環境被破壞,最終損害的是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加上跳馬鎮位於綠心的核心區域,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較其它區域更高,如何服務好鄉村振興,保護好綠心生態環境和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成為擺在跳馬法庭面前的第二道難題。

“自2017年3月揭牌成立以來,我們跳馬法庭就不斷加大環資審判力度、廣度與深度,通過辦理首例集體經濟組織對其個別成員的環境資源保護訴訟一案,構建了司法主導、多方協同、上下聯動、群眾參與的平台,以工作方式創新與實際成果顯現打造司法審判護航生態環境的特色名片。”跳馬法庭副庭長陳金磊表示。

2010年8月,跳馬鎮冬斯港村黃干組民盧某曾與所在村民小組簽訂《農田改造協議》,盧某開始允許他人從其屋坪前向坡下傾倒渣土並收取費用。后組民阻攔盧某允許他人傾倒渣土的行為,並要求政府處理。但山窩已填至與屋坪平齊,形成了約3.5畝荒地,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黃干組后以山林受損為由扣發盧某及其家庭成員集體分紅,經村部與鎮司法所調解無果,演化出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確定《農田改造協議》無效、財產損害賠償等系列糾紛。

雨花區法院跳馬法庭辦理該案時由雨花法院副院長任審判長,與法官和本地的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在其他糾紛或調或判掃清障礙基礎上,經兩次開庭與多次調解,並詢征國土所、農辦、林業站等政府部門意見。最終於2019年3月21日以調解結案:盧某支付黃干組林地賠償款4萬元,同意屋前前坪至其責任田之間新形成平地使用權按2003年4月戶主大會決議執行,按現狀由黃干組負責復綠並自負相應費用。

“農村人情社會氛圍中,過去對於侵害環境資源的行為,村民往往事不關己、高高挂起,基層政府與集體組織也常是叫停了事、再無下文。通過法官多次公開開庭和調解,將法治理念和環保意識宣傳到每一個村民,從而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雨花區跳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石華表示。

據了解,企業陸續退出后跳馬鎮失去了重要經濟來源,其經濟發展成為一個難題。法庭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已任,加大涉農審判力度,以實際行動服務經濟重塑與民生保障。跳馬法庭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尤其是農民工的勞動報酬追索與務工受害賠償案件。

審理涉及耕地、林地等農業生產資料與農村公路、農田水利等農業生產設施相關案件,妥善化解權屬紛爭、強力保護農業資源、有效維護農業生產秩序﹔快速處理當地主要產業即花卉苗木等農副產品交易糾紛,及時挽回農戶損失、保障正常流通秩序、助推產業規范有序,為當地農業發展保駕護航。

對農村的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貧困戶等特殊群體給予司法關注與關懷,集中在貧困戶司法救助、老年人家庭紛爭以及涉外嫁女及其子女的權益保護,維持農村社會秩序﹔依法保護農村農業投資,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及時為倉儲、建材等外來投資與集體企業提供司法保障,促成調解或撤訴比率達75%,確保了案結事了﹔此外,還介入清理積欠涉農貸款,處理涉當地旅游產業糾紛,幫助集體企業脫困,處理疫情防控等相關糾紛。

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為健全基層治理貢獻法律智慧

由於工業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或主動或被動的從農村走向城市,從原本的熟人社會走進相對陌生的城市,有些人瞬間變得無所適從。跳馬鎮位於城郊,一半是農村,另一半是城市,各種思想在此碰撞、沖擊、撕裂,各類矛盾糾紛油然而生,如何化解矛盾糾紛、為服務基層社會治理貢獻法庭智慧,成為擺在跳馬法庭面前的第三道難題。

跳馬法庭植根鄉土、立足本地,與檢察機關、環保部門、基層組織等加強協同,一方面有效對接案件審理與基層治理,積極協調行政力量與社會力量,審慎處理集體收益分配糾紛,通過點面結合、教化並用,逐步清理舊俗,推動農村法治,實現基層治理的法治化與法律治理的基層化,取得了良好效果,該類案件從立庭之初上百件下降至2021年的8件。

另一方面延伸審判職能,強化普法宣傳和巡回審判,利用國家憲法日、環境保護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重要時間節點以及全面實施並宣傳民法典的有利契機,深入村組、社區為基層自治組織成員提供現場咨詢、資料發放、巡回審判等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活動。2021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跳馬法庭組織當地農民20余人到湖南高院參觀,開展專項普法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

“跳馬鎮村民羅某等人所在村民小組因洞株公路建設被部分征收,所有組民均參加土地補償費分配,但被征收組民剩余保有土地偏低,而村組基於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無法重新調整土地也無機動地可供補充,該部分組民因此四處信訪,直至前來法庭擬起訴跳馬村委。后法庭召開現場協調會,通過額外補償、合理幫助、優先保障等措施,相關糾紛得以在訴前平息。”

“跳馬鎮石燕湖村蘆塘組在集體利益分配過程中,分裂成外嫁女與獨生子女家庭兩大群體,競相提起訴訟,有成水火之勢。時逢鄉規民約清理活動,我們法庭以此為典型,投入大量時間精力進行溝通協調與法律指導,革舊立新、撥亂反正,基層秩序得以恢復平靜。”

跳馬法庭副庭長陳金磊對鎮裡調結的矛盾糾紛如數家珍。他表示對於同一類型的糾紛,通過給予具體的法律實務指導,發出訴前建議函,以點帶面、教化並用、求穩求進,可以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起到健全基層治理的效果。

“推動長沙鄉村振興是‘強省會’戰略中的重要內容。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基礎工程﹔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雨花法院將扎根基層厚土,深耕為民服務,不斷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提高基層司法能力,有效發揮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糾紛主陣地,服務人民群眾連心橋、維護和諧穩定橋頭堡的作用,為雨花區爭創全國一流現代化強區貢獻法院力量。”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戴智明表示。(李丹 劉鋒)

(責編:李淑靜、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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