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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法治力量回應群眾新期盼

2022年09月28日08:35 |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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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法治力量回應群眾新期盼

9月26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茶產業發展促進條例》《湖南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湖南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湖南省職業病防治若干規定》以及新修正的《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

9月27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5部條例的有關情況進行解讀。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范文彬主持發布。

茶產業促進條例:

加強茶葉質量管控,規范茶葉品牌建設

茶產業是我省優勢特色農業產業之一。全省108個縣市區產茶,農村涉茶人口超過1000萬人。

“湖南茶品牌多而不強,一直是我省茶產業發展的突出短板。”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馬艷青表示。

如何科學規范我省茶葉品牌建設?馬艷青介紹,條例明確了政府部門在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中的主要職責與角色定位﹔並充分調動企業參與品牌建設的積極性,鼓勵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培育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同時,還明確加強地理標志保護。

茶葉質量關系到茶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強茶葉質量管控,重點是加強茶葉生產加工全過程的監管,構建起‘從茶園到茶杯’的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曾東樓表示。

在全面推行茶葉標准化生產方面,條例鼓勵支持政府部門、茶行業組織、茶葉企業依法制定相關地方標准、團體標准、企業標准,並規定茶葉生產經營主體應當按照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開展標准化種植。在建立茶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方面,條例規定茶葉種植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茶葉生產記錄,如實記載茶葉種植有關情況。

劃定茶葉生產功能區,是條例的重要特色和創新。“劃定茶葉生產功能區是穩固千億產業的需要,也滿足了在國土空間規劃布局中體現茶產業功能布局的要求。”省人大農業農村委主任委員余雄表示,我們期待以劃定茶葉生產功能區為新的起點,進一步優化我省油茶、柑橘、中藥材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布局。

此外,為深入挖掘湖湘茶文化內涵,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挖掘整理地方茶文化資源,對茶文化資源進行保護與傳承﹔同時,鼓勵申報與茶有關的文化遺產,並支持公共媒體資源加強茶文化和茶知識的傳播。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

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是工會依法代表職工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開展的有組織的群眾性監督。

“開展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是為了引導幫助企業落實法律法規、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將各類勞動爭議糾紛發現在早、調解在先、化解在小。”針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對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影響,曾東樓解釋道。

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與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如何銜接,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省人大社會委主任委員祁聖芳介紹,條例規定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時,需要使用工會實施勞動法律監督獲取的有關資料的,工會應當依法提供。

我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達320萬人,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迫在眉睫。

“我們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薄弱環節等作了具體規定。”省總工會副主席宋崢嶸介紹,如條例明確了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手段和程序,可以通過接受投訴舉報、實地調查、網絡巡查、風險排查等方式發現平台企業及關聯企業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線索。

“對於發現的問題,經調查核實后,通過‘一函兩書’,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形成合力,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宋崢嶸補充道。

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

充分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

“這是我省首部知識產權綜合性地方性法規,涵蓋了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等多種知識產權類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介紹。

在激勵創造方面,規定建立健全職務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明確對職務成果的完成、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分享轉化收益的方式、比例或者數額。在嚴格保護方面,明確對知識產權重復侵權行為、非正常申請行為的查處,還對商業秘密、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種業知識產權、展會知識產權和電商平台知識產權的保護等設立了專條進行保護。

“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應當充分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省知識產權局局長段志雄說。

為充分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條例鼓勵擁有技術類科技成果的企業、學校、科研機構和個人在知識產權申請前對其技術價值、市場前景等進行評估,提升知識產權申請質量。

為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採取措施,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組織發展,建立行業服務標准和規范。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實施辦法:

推動固體廢物處置利用行業良性發展

2020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作出了全面修訂。

“此次新修正的實施辦法,一方面對照上位法進行了調整,一方面圍繞我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際進行了細化規范。”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谷本華介紹。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一頭連著減污,一頭連著降碳。

“實施辦法對關於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兩款內容都作了修改,旨在引導推動固體廢物處置利用行業依法依規良性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張在峰表示。

條例將“嚴格禁止將省外危險廢物轉移至本省行政區域內貯存或者處置”修改為“禁止將省外固體廢物轉移至本省行政區域內貯存或者處置”,注重了對固體廢物跨省轉移的管控。

同時,回應社會特別是相關企業的關切,將“嚴格控制從省外轉移危險廢物至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資源化利用”修改為“從省外轉移危險廢物至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資源化利用的,應當加強審批和監督管理”,助力危險廢物利用行業綠色持續發展。

職業病防治若干規定:

強化職業病人保障力度不足等弱項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持續推進,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傳統和新型生產經營方式並存,職業病隱患和風險交織疊加。

“若干規定的出台,有利於更加有效推進健康湖南行動,更好地保護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陳佳新說。

陳佳新介紹,若干規定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細化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管理的主體責任,有針對性地解決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難題﹔補齊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用人單位主體責任監督管理短板,壓實了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責任﹔強化職業病人救治及保障力度不足的弱項,明晰了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系的職業病病人的醫療保障責任。

從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塵等特殊危害因素的作業,對於勞動者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容易誘發職業病。如何保障這部分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省衛健委副主任李俊華介紹,若干規定明確,存在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塵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應當配備具有職業健康防護知識的專職或者兼職職業衛生醫師和護士﹔不具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職業衛生醫師和護士條件的,應當與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認証的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合同,由其提供專業服務。(記者 陳奕樊)

(責編:唐李晗、羅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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