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带线索下乡 解决群众烦心事

2020年08月04日09:10  来源:湖南日报
 

  【江华速览】

  江华瑶族自治县位于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2019年脱贫。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深入开展“三带三抓三督”联村包案办信处访活动,全县205名纪检监察干部带线索下乡,带感情入户,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棘手事,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现场目击】

  “多亏纪委同志认真负责,帮我们算清了修路集资款的账目,为老百姓追回了血汗钱。”6月底,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回访涛圩镇白竹塘村洪泥塘自然村,将调查结论向群众反馈后,贫困户黎修喜对处理结果深表满意。

  2019年8月,涛圩镇纪委收到该村村民实名举报,反映洪泥塘自然村2008年村道集资款收支严重不符,要求纪委调查核实并将未用完的集资款退回给村民。

  “接到举报后,我们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感觉压力山大。”镇纪委工作人员黄良俊介绍,这个案子时间久远、涉及人员多、取证难度大,是一个典型的疑难信访案。但调查组克服重重困难,广泛深入走访,反复仔细核查,终于将问题调查清楚。

  经调查,2008年,白竹塘村与岭脚村、罗家寨村共同硬化道路,道路总长度4.052公里,工程造价为每公里23万元。扣除县交通局“村村通”项目每公里12万元的补贴资金外,缺口资金需沿途各村村民集资自筹,按涉及道路长度和人口数分摊。按最初预算,洪泥塘自然村需承担修路资金31.32万元,根据当时该村783人、635亩耕地折算,集资标准为200元每人、247元每亩。后来,因邻近的一个自然村同意集资共同修路并分摊道路硬化费用,洪泥塘村应承担的集资款减少为25.38万元,分摊到人口、田亩中,集资标准也调整为192元每人、237元每亩。工程完工后,最终结算时,洪泥塘自然村实际应承担的修路资金为24.8821万元。因此,村民集资标准再次调整为162.1元每人,198.6元每亩。

  但在集资过程中,一些村组干部或集资负责人贪欲作怪,存在截留集资款的现象。经统计,7名村组干部共截留近4万元。

  今年5月13日,涛圩镇党委研究决定,对白竹塘村时任村支书莫化乐、村秘书潘明秀、三组组长莫明通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我们通过走村入户、逐条线索化解,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烦心事、棘手事。”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蒋剑介绍说。

  截至目前,该县2019年92件扶贫领域信访件已办结91件,办结率98.9%;2020年新增涉贫信访件9件,已办结7件,办结率77.8%。(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廖远哲 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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