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结案

2020年08月05日09:02  来源:长沙晚报
 
原标题:环境有价,5万多元赔偿金买教训

  长沙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约定,赔偿义务人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超标排污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4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通报,长沙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结案,赔偿义务人将5.184万元环境损害赔偿金缴纳到市财政专用账户。

  2019年7月,原开福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开福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印刷制版模具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在作业过程中将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当即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该厂外排工业废水中重金属锌的含量为490mg/L,超过相关标准排放值97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已达到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条件。原开福区环境保护局随即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刑事诉讼。案件发生后,赔偿义务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0年7月主动申请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7月21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有关专家对赔偿方式和金额进行了论证。7月28日,与赔偿义务人及亲属就赔偿相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赔偿义务人采取货币赔偿方式替代修复,赔偿金额为5.184万元,将用于长沙市其他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记者 李卓通讯员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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