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银行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2020年11月30日08:27  来源:湖南日报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获悉,28日起,湖南辖内196家银行机构12260多个网点已全部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国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等。

目前,湖南省所有参加了存款保险的银行机构,均在营业网点入口处、客户引导台、自助取款机和业务柜台等,悬挂或张贴了存款保险标识,有的网点还在电子显示屏、业务办理签字屏等电子设备上,使用了存款保险标识。存款保险标识能帮助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权益。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但50万元以上存款并非没有安全保障。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在存款保险制度安排下,通常也是通过市场化手段促成“好银行”接盘“坏银行”,存款人的存款、贷款以及其他业务都不会受影响。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不是商业保险,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存款人不需要交纳保费。(记者 刘永涛 通讯员 刘瀛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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