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

2021年01月19日10: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益阳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南县农业农村局禁捕退捕整改不力等问题。经查,南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站存在未按规定移送案件,在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中对渔船评估把关不严的问题。2020年7月,市纪委监委通报“原南县渔政站禁捕退捕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后,该局未认真履职,至2020年8月省纪委督查时仍未整改到位。2020年8月,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肖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该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中中队中队长孙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卿云受到诫勉。

2.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钟鸣、副主任曾宪秋等人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问题。2018年10月,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在线监控设备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后,未按要求对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垃圾填埋场将预处理后的渗滤液,直接用于绿化浇灌、道路冲洗,未按要求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为应付检查,垃圾填埋场将渗滤液日处理台账的数据进行篡改,弄虚作假。2020年10月,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钟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曾宪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垃圾填埋场场长胡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场长周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副场长丁宇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原主任贺铁桥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8年,时任赫山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贺铁桥,在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精简退职费工作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没有及时了解到本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精简退职费对象的财产变化及死亡的信息,致使赫山街道陈某奇、胡某红等57人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共计30.8万余元,李某军、覃某英等10人死亡后其账户仍收到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1.1万余元,姚某超死亡后其账户仍收到精简退职费0.11万元。2020年11月,贺铁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安化县原马路镇水管站站长刘洪武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马路镇江溪村砂场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生产砂石并销售。马路镇水管站在2018年9月发现该砂场违规行为后,仅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致使该砂场违规生产行为一直延续到2019年10月。2020年4月,刘洪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益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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