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邵阳市委批准,邵阳市纪委监委对隆回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立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立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立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贪欲膨胀,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邵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