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在全國率先出台法院辦案專用設備配置標准

2021年03月31日20:15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人民網長沙3月31日電 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與湖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湖南省人民法院辦案專用設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及所附的《湖南省人民法院辦案專用設備配置參照標准(試行)》(以下簡稱配置標准)共5大類68項內容,旨在進一步規范全省法院辦案專用設備配置管理,有效保障審判執行工作開展。據悉,《辦法》及配置標准文件的出台,在全國法院尚屬首創。

《辦法》明確,辦案專用設備是指與法院辦案密切相關,且依據《通用辦公設備配置限額標准》難以滿足法院工作需要的專用設備。辦案專用設備配置應當遵循合法合規、保障需要,科學合理、優化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三大原則。

《辦法》中的辦案專用設備配置標准,涵蓋了法院安保設備(訴訟服務中心、派出法庭、審判大樓)、審判功能用房設備(基本設施、庭審設備)、司法服務設備、辦案文印設備、訴訟檔案數字化設備等內容,並對設備用途、技術參數、最低使用年限、實物量上限、預算經費上限進行了明確。

《辦法》要求,法院的資產管理部門要對新增配置的辦案專用設備資產進行驗收登記,建立資產卡片和實物資產明細賬。要履行管理職責,及時發現和糾正資產配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辦案專用設備的安全、完整,確保合規高效使用。同時,對在辦案專用設備配置中有未按規定程序申報,擅自進行辦案專用設備配置的,虛報新增辦案專用設備配置預算的及其他違規進行辦案專用設備配置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或按一定比例核減其新增辦案專用設備配置預算。

《辦法》強調,財政部門、法院要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財政部門將通過預算績效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審計監督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壓實法院資產管理主體責任,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配置效率。

據悉,2018年省級以下法院實施財物統管后,現行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准已經不能滿足現實需要,給法院辦案工作帶來一定影響。為此,湖南高院及時與省財政廳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推動新的辦案專用設備配置標准落實落地。該《辦法》及配置標准的出台將對全省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李果)

(責編:唐李晗、羅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