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湖南頻道>>社會

長沙市人社局開展2022年度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申報工作

2022年07月15日14:35 | 來源:人民網-湖南頻道
小字號

申報咨詢電話(單位供圖)
申報咨詢電話(單位供圖)

近日,為貫徹落實《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試行)》《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支持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長沙市人社局開展2022年度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申報工作。(謝旭)

相關新聞:

一、申報條件

(一)在長沙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初創企業﹔登記注冊時間在5年以內(2022年申報單位的注冊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

(二)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

(三)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定代表人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5月1日后發生變更的,一般不納入扶持范圍)。

(四)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吸納2名及以上勞動者就業並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

(五)申報單位近兩年在信用中國(湖南長沙)系統無行政處罰等違法記錄。

上述條件下,對以下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1.帶動就業人數較多的創業項目。

2.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業項目。

3.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社會貢獻和市場前景。

4.法定代表人是在校及畢業5年內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的。

二、所需資料

申報“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申報單位簡介、主營業務介紹、企業用工情況、創業就業簡要事跡(亮點、效果)等(500字以內)。

(二)《2022年度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三)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注冊証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証。

(四)其他佐証資料(如申報單位所獲榮譽,持有的專利、軟著、在校証明或畢業証等)。

三、推薦名額

各區縣(市)、高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推薦青年人才創業項目10個。

四、項目評定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由專家評審組綜合青年人才資質、實際貢獻和項目帶動就業人數、科技含量、市場前景等,擇優評定不超過100個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

五、扶持標准

經確定為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的,根據項目資金量,按不超過其實際有效投入的50%一次性撥付最高20萬元。所需資金按《長沙市人才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列支。

同一年度不可與長沙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同時申報。已經享受過市財政同一項目(含長沙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項目)扶持的,不能重復享受。

六、申報時間安排

01

公開申報

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為每年集中申報,集中受理。申報企業於7月31日前在長沙人才智慧導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 )上選擇“小荷才露尖尖角”計劃,點擊“業務辦理”跳轉到“長沙市創業服務系統”中進行申報。

02

審核推薦

各區縣(市)、高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轄區內企業申報資料的線上審核,實地考察后據實評價、擇優推薦,通過長沙市創業服務系統於9月15日前報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03

專家評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提出建議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審定,形成擬入選名單。

04

網上公示

對擬入選的長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創業項目,在長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發文確定。

05

資金撥付

由區縣(市)、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長沙市人才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將扶持資金撥付至申報企業賬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引導。各區縣(市)、園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網絡、報紙、電視、微信等媒體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同時要注重提煉典型事跡、發掘精神內涵、總結成功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帶動效應。各相關單位在推薦典型時,應發揮政府政策性獎勵的正向引導作用,大力推薦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代表先進生產力、生產方式的青年人才創業典型。

(二)嚴格審核推薦。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把關,實地考察后在相關表格上簽署明確意見,按時完成申報材料匯總報送工作。

(三)嚴肅工作紀律。任何服務於項目申報的公職人員不得假公濟私、以權謀私、索拿卡要、刁難企業和個人,收受企業和個人財物。申報單位或個人應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納入誠信黑名單,不再享受長沙市政府各類財政支持。

八、相關解釋及說明

(一)“初創企業”類型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二)扶持資金撥付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委托第三方進行抽查,如申報單位完成申報后已注銷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不撥付扶持資金。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責編:唐李晗、彭應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