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水生生物種類增加近30種
編者按
長江“十年禁漁”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按照統一部署,湖南45個水生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率先實施禁捕﹔長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資沅澧四水干流等重點水域於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全面禁捕。
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湖南各級黨委、政府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相關部門緊密協作、實干實為,“十年禁漁”開局良好。為推介各地的好做法、好經驗,宣傳禁捕退捕先進典型,湖南日報今日起推出《十年禁漁 湖南行動》專欄,敬請關注。
昨日,記者從省農業農村廳漁業漁政管理處獲悉,自“十年禁漁”實施以來,洞庭湖(含長江湖南段)水域監測到的水生生物種類較2018年增加了近30種,其中鳤魚再現洞庭湖和湘江﹔江豚分布區域由東洞庭湖擴展到了南洞庭湖,出現頻次明顯增加,水生生物資源呈恢復態勢。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湖南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對全省45個水生保護區實施禁捕﹔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對“一江一湖四水”(長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資沅澧干流)等重點水域實施全面禁捕。至今,全省建檔立卡的20376艘漁船、28588名漁民按期全部退出,符合參保條件的退捕漁民28429人已全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做到了“應保盡保”﹔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19260名退捕漁民全部轉產就業。
推進“十年禁漁”,湖南各級各相關部門持續加強禁捕水域執法監管,構建禁捕水域網格化管理體系,加快推進智慧漁政系統建設,禁捕水域秩序總體良好。目前,全省已建立禁捕水域責任網格9173個,落實網格管理責任人18673人﹔已有13個市、60余個縣市區完成智慧漁政建設。
如今,“一江一湖四水”禁捕水域實現“四清四無”(清江、清湖、清船、清網,無漁船、無漁民、無網具、無生產)常態化,呈現“江豚吹浪立,沙鳥得魚閑”的和諧美景。(記者 張尚武 張航)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