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体制新格局全面形成

2020年11月11日21:56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人民网长沙11月11日电 交通运输机构改革以来,株洲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今年7月26日,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组建。至此,株洲市审批、监管、执法等职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体制新格局全面形成。

执法支队组建3个多月来,统一行使市本级及市辖区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向前推进。

擘画!绘就蓝图引领新发展

交通运输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业伟在交通运输机构改革会议上多次强调,成立执法支队,要全面树立综合交通执法理念,统筹交通运输职能,理顺交通运输体制,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次检查多领域、综合执法管到底。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办公、人事、财务、执法监督等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完成市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三定方案”制订和机关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推动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的拟订和临时工作组的建立。

为打造一支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交通执法“铁军”,执法支队梳理制定多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规范执法、队伍监督管理等三大机制,构建了共3类9项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管理体系,梳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责374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47项、工作流程9项、部门职责12项、岗位职责15项,搭建起了新机构的“四梁八柱”,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细分对象、细分职能、细分岗位。

改革!探索执法全新模式

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成立,实现了由“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转变、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由“执法强制”向“执法服务”转变,构建了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科学权威、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

执法人员由原市地方海事局、运管处、执法处、原公路局路政执法人员和局直涉改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共有224人,集中行使多个部门的工作职能,涵盖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安全等执法职责。执法支队还设置了稽查大队,对涉及违规执法、交通安全等专业案件时,严格把关、梳理、裁量和定性。

“通过集中统一执法,防止了推诿塞责、执法效率不高、标准不统一、数据交叉、监督制约等问题,确保了日常监管和执法稽查‘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了交通运输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要求。”执法支队支队长刘家文介绍,执法队组建以来,通过健全分片覆盖巡查、日常巡查、专项巡查、智慧检查等巡查体系,已做到巡查执法全覆盖。

截至目前,执法支队共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治超等专项治理50余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98起,其中,超限运输车辆175台、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88台、客车8台、货车13台、水上船舶14艘。

聚力!争创全省执法“标杆”

7月3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路政人员转隶交接会议,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业伟在转隶大会上强调,“我们要确保机制不变、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员不散、安全不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能战斗、形象好的现代执法队伍,成为全省交通执法的标杆,奋力书写我市交通运输执法新篇章。”

7月6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了治超突击专项行动,查获涉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42台。

7月27日至31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封闭式培训。7月30日晚,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组织60名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治超“雷霆行动”,共查获超限超载车辆13台,非法营运车辆6台。

8月份以来,执法支队扎实开展株洲市湘江城区段“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截至 10 月底,依法取缔并统一销毁湘江城区段水泥趸船、“僵尸船”等各类“三无”船舶26艘以及8艘无标志管理的筏子。

截至10月29日,执法支队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8次,组织日常、集中、专项等执法活动682次,出动执法人员人3138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17家,立案调查156起。全体交通执法战士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执法铁军”的“硬核”担当。(夏四亮 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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